Linda小岛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Linda小岛
[酷库熊点头] 原微博 Linda小岛
回复@健赫oppa: 听说已经强制执行。我总觉得,约束人,只是法治的初级阶段,感化人,才是法治的真正目的…//@健赫oppa: 第一,不了我国台湾地区具体法律规定,第二,如果是以法院令的形式也未尝不可,作为被害人达成谅解协议的一个条件减轻犯罪人罪行,也是可以的。//@Linda小岛: @健赫oppa 你怎么看? 展开全文台湾一男子猥亵15岁少女。 少女家长怒告,并当庭提条件:“若被告抄写108遍《心经》,法院点收后,由被告持赴新竹市竹莲寺忏悔后放进金炉烧化。便可原谅被告。”法官除判被告有期徒刑7个月,也依家属要求,罚抄108遍《心经》。http://t.cn/zj8IeH1法学者与律师来评议一下,法院这么做是不是合乎法治? 展开全文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Linda小岛
回复@99泽拉坦: 领券之前找99泽拉坦付款,哈哈//@99泽拉坦: 回复@Linda小岛: 给linda小岛留言以及回复满10条,linda小岛将免费提供天津威斯丁大酒店自助餐劵一张,更多留言更多奖励....//@Linda小岛: 呵呵,祝你生日快乐~这个将音乐写进我灵魂的人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