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非政府组织观察员的头像

非政府组织观察员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非政府组织观察员

    房价究竟谁说了算?究竟是产权房还是一次性付淸房租房?地产大佬任志强说不降?潘石屹说不涨?当土地经济、土地财政终成泡沫!当房产供大于求!当人们醒悟!当房产税开征!任何地产大佬也左右不了房价!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非政府组织观察员

    为东莞申援的是对社会不负责任的人!是没有道德底线的人!净化社会风气是每一个中国人的责任,我们反腐倡廉,中央取缔休闲娱乐场所异性有偿陪侍,就是清除腐败根源,打击官商勾结,这是有利于人民和社会的反黄战争,我们理应站在风清气正一边,为中央反黄摇旗呐喊、叫好!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非政府组织观察员

    三中全会已闭幕,万众关注全会公报!相信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成为历史丰碑!中国由此将走向国强民富!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非政府组织观察员

    政府及公安机关应当严历打击和取缔娱乐休闲场所三陪服务!从根源上根治腐败! 《山西6官员参加奢靡娱乐被严处》 (来自 @头条新闻)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非政府组织观察员

    在法律遂步完善的今天,我相信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性,没有证据证明其犯罪,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是不会枉法决定的!纵观一段时间来网络上的不文明行为和无视、践踏、亵渎法律行为的确应当惩治!遵守法律,合理合法诉求,才是王道!我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 //@白发萧萧法律人: //@海南梁山:
    学者:继王功权被抓之后,陈宝成也被批捕,这是今天发生的两件大事,令人感到非常的震惊愤怒!社会已至于此,人民的权利已被践踏的支离破碎,勇敢者相继落难,不论是已经关在监狱里的,还是即将被关进去的,都是这个社会在苦难的土壤之中绽放的绚烂之花,还会有更多的花朵相继开放,尽管凄凉而悲壮。
    1. 微博附图
    转发 1156评论 24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非政府组织观察员

    党代会、人大政协两会还未开,谁上谁下就传出来了!这是谣言吗?这是官谣还是民谣?我支持官方严打网谣!但不能有任何打压民间控申冤屈,揭露腐败嫌疑!因为网络是平民百姓唯一有话语权的平台!只要没有反党反政府言论,政府应当允许他们倾诉,或许能推动社会进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非政府组织观察员

    于建荣教授没被嫖吧?这老人家溜那儿去了?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非政府组织观察员

    人家评论说说你的不是就是敌对势力?就是攻击你?你他娘的管好你的人,别让人家说呀!真是无耻之极! //@国家反烟人: “一失言离题万里”的中国法院院长诞生了!如果说法官丑闻是给上海、给中国抹黑,那么由院长颠覆常识的混乱逻辑臆想出的“国内外敌对势力”则是在给上海、给中国制造笑料!@LUHE叶子新
    展开全文
    #上海法官“集体招嫖”案# 【上海法院专项整顿:进行半年集中教育】上海高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崔亚东称:上海法院要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客观面对。他又称:这一事件,“给境内外敌对势力借机攻击党和政府、攻击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攻击上海党政干部队伍提供了可乘之机”。🔗 网页链接 (中新网)?
    1. 微博附图
    转发 7905评论 348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非政府组织观察员

    的确,如果公布官员财产,如果公布裸官转移国外财产,必将激愤中国人民起来造反!那就正如某丑所说:中国动荡,将比苏联更惨!因为贪官太多!因为贪官心太黑太狠!因为人民太苦!中共正处于内外交困执政期,唯有宪政、民主、才能救中共!依靠军队维护政权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陆伟民律师: 现在
    展开全文
    监察部网站消息,发改委原副主任、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涉四宗罪,被开除党籍公职。刘铁男还被曝出涉及包养情妇和一系列色情活动,他被发现在25个银行账户中有存款1900万澳元,有超过9公斤金条和25只罕见钻石。详细:🔗 网页链接 微评:长江后浪推前浪,一贪更比一贪强,腐败分子越来越威武了!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阳光聚合事业机构

    @于建嵘 于哥:两会不会有外籍人士干涉中国内政吧?晒晒两会代表委员国籍!希望加入外籍的两会代表委员退出人大政协!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非政府组织观察员

    @捍卫权利0808 微博揭不尽,贪官贪又升!国外是发了财才来当官!我们是跑来官来发财!当官不为民做主?我要你做什么主?不是说翻身做主人了吗?起来斗争,捍卫权利! 我在:318省道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