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黑期间警察同志们常用的酷刑十招!比二战集中营还狠毒!薄熙来,王立军不知道吗?🔗 网页链接
关于法庭无视被害人权益保障的抗 议 书衢州市中级法院罗志刚法官:温州市纪委程文杰等六名被告人故意伤害罪由你等法官负责审理。该案被害人於其一已经死亡,其近亲属分别委托我们作为刑(详见长微博) ... (分享自 @长微博工具) 🔗 网页链接
- //@傲慢的寒流: 衢州中院这帮人肩膀上扛的是猪脑吧。//@老愚7407: 刑诉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问一下衢州中院:被害人於其一亲属是嫌疑人、被告人吗?你是真法盲还是别有用心?
接到衢州中院电话,认为按照刑诉法第32条的规定,於其一的所有近亲属,只能请二位律师,意思是我和@吴鹏彬律师 @浦翠兰律师 只能出庭二个。我说,32条中有这样的规定吗?回答,说这是我们法院的理解。我说,你们是法院,要讲道理,不要上面扔一个飞盘,你们就必须去叼回来!之前还不让复印案卷。展开全文
对衢州市检察院、衢州市中级法院无理不允许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控告书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 检察长:原温州市纪委干部程文杰等人故意伤害罪(致於其一死亡)一案由浙(详见长微博) ... (分享自 @长微博工具) 🔗 网页链接
- //@老愚7407: 按常理,於其一被故意伤害致死案并不复杂,黑白分明,早该有个真相公布于众。但由于施暴者、指使者及其所在单位的特殊性,他们出于本集团利益动机,在“抛谁保谁”问题上大作手脚,使得案情被人为地复杂化了。对这种卑鄙行径必须毫不留情予以揭露!//@吴鹏彬律师: 转发微博
被删微博第二次重发:特此声明,我发的每字!都是真实的
- //@老愚7407: //@Siciliawoo: 这就是事发10天才立案的原因!有关部门是谁?事发当天信誓旦旦说一定会"给社会一个交待、给人民一个交待、给家属一个交待"的这些人请给大家交待交待!
#纪委应回归#温州于其一纪委审查期间死亡䅁,据了解公安机关正在侦查,巳刑拘四人,三纪委干部一保安。情节触目惊心,公开审判必将震撼曝光。纪委违法办案的问题,不是局部性问题,而是全局性长时期违反刑诉法和宪法,怂恿法外施刑的问题。因此必须从中央、中纪委下决心纠正。不能再饮鸩止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