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均卓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陈均卓
笑抽了//@封新城: 这个奇葩有蹊跷。//@徐昕: [哈哈] 发表了博文 《少年Ma的奇幻历史漂流之旅》 - 我一直到现在才有勇气写下我的所见所闻。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两年前,一位制片人(就不公开他的名字了)在微博上炫耀,说他去了河北� 水一家博物 🔗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陈均卓
不敢相信,一条线中了5个!快点加入超级老虎机,丰厚金币等你来拿!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陈均卓
//@Feng华君: 改变会发生的,我们要相信//@李春平Jarry: 广东总走在前头。//@谢文: 应该立即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广东将放宽社团登记: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与此同时,引入竞争机制推行“一业多会”,改“一业一会”的垄断格局。汪洋说,凡社会组织“接得住、管得好”的事 都交给他们。——支持!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