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沈勇被派出所铐走两小时后死亡,随后母亲被带走一事已被证实。知情人电话:沈亚明:15821201085.李贵荣:13501869020。毛恒凤:13901662286。附沈勇照片:下图。 请求扩散!!!![话筒][话筒][话筒]@杂谈五味 @袁裕来律师 @香港報纸
普京说:“如果一名官员在公开赞许俄罗斯伟大的同时,却将资产转移到海外,人们如何信任他?”
按法律规定期限,今天是功权被刑拘的最后一天,请问什么时候给他以自由? - //@常州张慧玲: //@郑建伟律师: 在一些被人为敏感化的刑事案件中,旁听席位还会被法院定人员、定座位、定数量。旁听本来是一项权利,却被法院学习计划生育的方式不准超生。到底在害怕什么人旁听?法院应该定一个规则,公之于众,让那些不应该进入法院旁听的人,待在家里睡觉。
[微人权]2013年9月24日,@温江法院 第二次开庭审理邱平、陈琼书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辩护人要求解除手铐、脱去囚衣,审判长说这是法警队的规矩,不能解除。大家看看薄熙来、王立军、丁书苗、雷政富他们穿了囚衣,戴着手铐审判么?《刑事诉讼法》第二条、第六条,尊重和保障人权白纸黑字,写着玩的?展开全文
- @南通拆迁真黑/ @逍遥游刘: 2011年1月2日,在一场名为“公民行动与社会进步”的民间组织2010年会上,王功权将“公民责任奖”颁给参加“上海花祭”行动的全体上海公民。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教师公寓发生火灾,58人遇难。事故发生后的数十天里,上海市民手执鲜花,自发前往大楼残骸旁拜祭。展开全文
9月13日中午,@王功权 被北京市公安局以“传唤”名义带走,据称,王“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衰]五天前王功权女儿举行婚礼,万通六君子悉数到场,冯仑说:大家的状态是妻离子不散、家破人未亡、苦大没有仇
程凌虚:对官员公示财产不亮剑;对退休双轨制不亮剑;对裸官贪官不亮剑;对房爷房姐不亮剑;对买官卖官不亮剑;对"三公"消费不亮剑;对强拆血拆不亮剑;对制假售假坑蒙拐骗不亮剑;对毒水毒空气毒土地毒大米不亮剑....却要对宪政亮剑?对普世价值亮剑?对报料记者死磕律师亮剑?对讲真话的人民亮剑?展开全文
【民间需要自主设置公共议题】这半年来,面对庙堂和官媒的一次次意识形态攻击,民间自媒体进行了颇有声色的自卫还击。但毕竟还是被人牵着鼻子在走。能不能主动扩展民间公共空间、自主设置议题呢?比如加强各种民间思潮的交流共识、介绍各国社会转型的经验教训、共享公民维权与自组织的成功案例,等等。 山东临沂民间维权人士李向阳昨夜被警方带走,具体情况不详。目前我与 @付永刚律师 正在赶赴临沂了解案情,稍后再做详细通报……
王成律师刚刚(约10:40)被以“非法集会”的理由传唤到浦沿派出所,请大家关注。 这个角度的画面还是第一次看到…然后理解了夏俊峰,这不叫挨揍,叫:羞辱性殴打、临时性攻击、自主性跺人、空降式压顶、跳跃式砸头、跳高性执法、执法性谋杀。
- //@公民陈凤山: 继续发出邀请,希望有更多朋友参加。 #业主微博讲堂#愿意一起阅读和学习本书的朋友,可以转发本贴并留下信箱。我可以扫描并发给各位PDF版,以及我搜集整理的参考阅读文章。同时,我会提供一些思考问题,供大家一起交流和讨论。这也算是@业主自治研习社 的一个互助学习计划吧。展开全文
发表了博文 《【推荐阅读】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的法律问题研究》 - 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的法律问题研究 图书封面 《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的法律问题研究》一书从探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理论人手,剖析了区 🔗 网页链接 【国际时评03:捕鱼与捕人】朝鲜发明了一种新的产业:让中国渔民捕鱼,他们来捕人,要赎金。 11名律师被暴力扣押,呼唤网友声援。律师且如此,百姓当如何?
- //@重庆李锦: //@郑建伟律师: 目前已经参与的律师有:张雪忠(刘萍)、刘金滨(魏忠平),但还有几位不知是否找到了辩护律师//@张维玉律师: 郑律,现在有无律师参与本案?//@郑建伟律师: 刘萍是一个公权力的监督者,一个批评者。
刘萍被“山巅”刑拘。不知道她太多事,只知她以前上访过、和李承鹏同时独立参选、替自己维权屡被殴打关押、去过冻师古。在东师,萍姐机智的抢救了DV。视频得已传出,真相为人们所见。目前她被刑拘,朋友都被警告,不许转发她的事。有一位转了,女儿被骚扰。萍姐朋友来电求助,请大家多多帮转。
紧急关注 [话筒][话筒][话筒][话筒] 李化平 上海饭聚被抓。
2011年,江西新余一普通女工刘*萍女士,独立参选人大代表,做了很多人想做但没有做的事情。钦佩之余,我才第一次注册了微博账号,一直关注她。现在,刘*萍女士被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袁河分局未透露具体案情,也未批准律师的会见申请。请大家关注[伤心][话筒]
我为我妈请律师,我直播整个执法过程,我合理合法,就算我母亲有罪我也要弄清整个过程。谁都大可以找学校领导找我父亲给我施压都会直播。但是我现在走的程序是依法我没什么好怕的,我只有一个母亲就算她被别人说杀了人我也有委托律师为她辩护的权利,另外今后谁在向我说我母亲有罪,请你们拿出证据来。 曾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的江西新余的刘*萍女士,于2013年4月27日晚被一群身份不明的人,从家中强行掳走,至今仍杳无音信。她的亲属已委托张雪忠老师,代为处理与此相关的法律事务,包括在她可能面临刑事指控时,担任她的辩护律师。张雪忠老师将于近期前往江西新余,依法履行受托人的职责。 俺不日将再次赴北戴河“下”访,请亲们继续关注为盼!:本月9日,到公安部举报控告秦皇岛市公安局北戴河分局及高速公路秦皇岛支队北戴河大队违法扣押公民证件、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 🔗 网页链接 (使用新浪长微博工具发布 http://t.cn/zOXAa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