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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兴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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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辩得一塌糊涂才怪![哈哈]
    请李天一案,王某家属或朋友,考虑推荐雷海军做王某辩护律师。100万辩护案,免收律师费,雷海军做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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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怜啊,可怜!可怜至极的军军,你会不知道公诉案件中的撤回“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部分根本就是两码事儿?如果受害人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等于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了?或者就无罪了?当然,我的观点无关于此案。
    致敬爱的梦鸽,该犒赏雷海军:9月5日,女主角撤回50万民事赔偿,退出李天一案,此为雷海军亲自作战发生效果,且至今陈有西等人未察觉撤回的原因。女主角,何以在45万到手情况下,忍疼退出呢?撤诉的局,陈有西及陈枢都还没看穿。轮奸的局,二陈等人如何能看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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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认为李某某不构成犯罪,完全可以依据事实和法律理性地阐述观点。这样是干吗呢?//@王兴律师v: 完全不符合律师的理性态度,精神状态似乎有问题。 //@老榕: 我糊涂了。现在你们律师都可以这样说话了啊?
    海淀法院,雷海军愿意做出如此赌注:仙人跳与雷海军的性命,二选一。假如仙人跳剧情不存在,杨晓花可以合法宰了我,当众宰了我,请海淀司法机关不要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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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刑诉毛立新: 唯一确认的嫌疑人是一个死了的人,动机如何分析来的?嫌疑人衣服上有被害人血迹,是否可能系其他时间、其他原因所留?这个认定,还需要其他证据支撑。另外,此案破案关键,是找到共同作案的嫌疑人。
    【男童被挖眼嫌犯确定为其伯母】两家曾因赡养老人发生矛盾。🔗 网页链接 [怒][吃惊]尚有疑点: 1.如果是伯母带走,男孩难道不认识?为何他不讲出来? 2.伯母有外地口音吗?还染黄发? 3.挖眼使用何工具?物证是否找到?4.一人作案,还是多人作案?5.伯母身上有血,是否是救治过程中有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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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熙来案一审庭审结束】随着审判长王旭光敲响法槌,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经过近5天的公开开庭审理,于26日13时04分,一审结束。整个庭审过程充分保证被告人的辩护权利,检查机关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来源清楚,提取合法,内容真实,结合全案证据足以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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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t.cn/zQHQFay何兵: 我虽然不赞成法律人在事实未充分展示之际,发表评论,但@纪许光 这篇文章确实太烂。激情乱飞,而鲜有具体的分析和判断。不象一个独立调查记者的文章。
    司法独立,严惩凶手!昨夜得阅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江平、学者@贺卫方 参与签署的一份《就@记录者陈宝成 被平度警方刑拘事件致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市长张新起的呼吁书》,此书通篇谬论,实在不敢苟同。老纪决定坚决驳斥。附上长微博《驳斥江平、贺卫方等人的公开信》,请公知们赐招。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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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馊主意】梦鸽要求李天一案公开审理的申请书公开发表,除强化"李天一"实名为"李冠峰",并让公众认为李家想在被害人伤口上撒盐,造成对李家更为不利的舆论之外,没有别的效果。提出该申请不知是谁的主意,但这显然是个馊主意:性侵案件中保护被害人隐私是绝对的,明知本案不可能公开审理而提此申请,意欲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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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书金辩护人向法庭出示石家庄公安局2006年2月10日的情况说明】王书金辩护人向法庭出示石家庄公安局裕华分局2006年2月10日的情况说明。王书金对此证据表示无异议。检察员对此证据本身无异议,但认为此证据不能印证王书金的供述,也不能证明石家庄西郊杀人案 🔗 网页链接 (分享自 @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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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肉狗官“查一查”他的违法行为】13岁幼女因倒水淋湿书记专车,结果幼女被戴手铐游街示众,贵州赫章县可乐乡书记“袁泽宏”。就是这个狗官!天杀的王八蛋!转发诅咒他!立即下台![弱]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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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没有不被欺骗的律师//@伍雷: 回复@李蒙不蒙你: 我逐步成熟呢 //@李蒙不蒙你: 你怎么这么幼稚?还信这些许愿?唉,我是从来不信的。即便当事人当时是真心这么想,等真的出来了,也不可能拿出什么钱来感谢你。因为承诺在中国一钱不值。一个民族所有人的本质是一样的,条件、际遇不同,但人品没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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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愿#千万富翁蒙冤看守所里,对我说如出来,一定为法治捐款。后无罪出来,再也不联系了;曾经的企业家,企业一夜被洗劫一空,归政府了。我们夜以继日为他提供法律服务,他很感动,发誓如企业回来会支持法治。后来,企业归还了,别说支持法治,律师费也没给,没有联系了!哎!中国企业家!@律师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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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安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 第六条 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时:(一)对公诉人、律师等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应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二)对参加庭审活动的诉讼参与人、第三人和参加旁听的人员,在进行证件查验和登记的同时,还应进行人身安全检查、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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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计生成一家,无证孕妇无处逃】(转自腾讯微博)论史者: 3月24...——我在网易微博发现这条微博不错,你也来看看吧! 🔗 网页链接 不知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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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发言人刚说过“新闻媒体自由”,而环球则称媒体是“看门狗”,环球这是和谁过不去?//@林波律师: 环球时报只讲利益,不讲真象才是狗 //@杂谈五味: //@验月刀2012: 转发微博
    发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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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滑力加01: 回复@旭日峦峰: 是的,我是在检察院工作。在这里与公众共同维护公平和正义。 //@旭日峦峰: 请问,您的微博身份是检察院的,您现在还在检察院工作么? 如果是,我真心敬佩您的敢说实话的魄力!
    我一直以为,在推动中国变革的过程中,有三种力量作用巨大。那就是坚持捍卫正义的律师,敢于宣扬正义的记者,和乐于教授正义的老师。今天听@哈儿浦志强有戏 演讲,他说,(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不是在为任建宇辩护,而是为我自己。每个人都要勇于争取自己的自由,需知一个自由的国家不是由一群奴才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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