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荣老再喝高的头像

荣老再喝高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荣老再喝高

    [哈哈] //@谷大白话: 【图片看不太清】Gawker那句是"The world can only hope that these two totalitarian powers somehow destroy one another." 原文→ 🔗 网页链接
    #看新闻学英语##星巴克事件#[抨击/被抨击的不同表达]【华尔街日报】be criticized;【路透社】be under fire;【CNN】be in hot water;【时代周刊】roast;【Gawker】take on;【纽约邮报】slam;【商业内幕】launch attack against。(商业内幕的报道中大V何润东中枪,Gawker文章最后一句大亮)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699评论 8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荣老再喝高

    草TMLGBD! //@老武是文建: :[怒][话筒]叶海燕:我们和一堆家具被扔在路边。离镇有点远,在一个叫刘李罗的村边。
    1. 微博附图
    转发 1543评论 2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荣老再喝高

    从4月16日在合肥被绑架,到今天安妮和我已被软禁51天。看到敏感人物纷纷被解禁,而我们依然被贴身管控,十分烦躁。我也许能忍受,安妮何辜啊?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荣老再喝高

    桑塔君一针见血! //@桑塔路西4: 赵楚这篇文章,优点是全面理性,缺点是太客气。社宪派的蹩脚理论不值得赢得这么多的尊重与客气。
    代发赵楚先生新作《社宪论的神话》。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荣老再喝高

    好文。请@徐锦川 看看,如果嫌长,至少先看第五部分 //@叶恭默: 当权力的战车隆隆驶过,它可不管你是好人还是恶棍,一样毫不留情地碾过去,几率大体相同,差别只在运气。公权力侵害一个好人,或者一个混蛋,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本质差别的。官方引导、民间主动合谋的维权道德资格论,是对权利意识的蓄意
    展开全文
    【"黑监狱儿童"和抗争中的伦理困境】金湾社区作为公权力机构,应该清楚涉及权利的争端,法律优先于道德。作为侵害公民权利的嫌疑人,你们有自证清白的义务。如果不能先对上述疑问做出了符合程序正义的解释,你们对陈风强的道德指控显然是难以令人信服的。南周的官样文章,也可看作避重就轻的助纣为虐。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