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板数签签!五,十,十五,二十。。。五百根!我们两个啷个吃跌鸟五百根捏?妹儿,我一根根数给你看嘛,一,二,三,四,遭老,忘记数到哪点老,重新来,一,二,三,四。。。看嘛,不多不少姜姜五百根。老板,勒点,你数签签的时候我们又吃老五十根。。。
哈哈哈哈哈是有多么航实的父母才取的出来如此喜感的名字!!!重庆人必须秒懂笑点[哈哈] [哈哈] 图/叶咛啡
- 被微博屏蔽说实话,美国一些州对庭审现场持保守态度的主要理由真的不是无罪推定,而是保障庭审秩序和法官、陪审团的理性判断。。。不骗你。。。你说的逻辑不对,判决未确定前,嫌疑人当然无罪,但无罪并非意味着不能依法限制其权利,否则,为什么有强制措施,为什么得使用戒具?!由此可见无罪与限制权利并不矛盾
【质疑】央视播发的《“大v”薛蛮子的心路历程》,若是记者采访所得,为何录像中没有记者提问和露面?若是警方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侦查所得证据尚属国家秘密,谁授权发布的?若民警讯问前未告知该次讯问录像将通过媒体公布,薛蛮子会怎样说?请央视和@平安北京 回答。 🔗 网页链接 @徐昕 @何兵 - “止增笑耳”,我说的不是立法者。。。呃。。。[笑哈哈]//@谢佑平: 转发微博
【民诉法语病】民诉法72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此条可笑:第一,知道案情的只能是个人,不可能是单位。“单位知道”实为单位中的个人知道,否则就无“单位知道”。第二,单位(机构团体)能出庭吗?能出庭的必是法人代表或知情者个人。立法者为小学生改病句提供范例!展开全文 - 赞同右边和最右//@刘桂明: 我不赞同李庄认为薄是策略性自爆家丑之说,正如我不赞同李庄当年所谓策略性认罪之举。//@许丹: 我不同意不知荣辱的说法。我觉得薄一开始有亲亲相隐的情怀,是公诉人一再扛着谷作为最有力的武器指证薄,是法庭把家庭伦理彻底摧毁以后,薄才有最后的摊牌,而最后的摊牌是事实。展开全文
【专访@李庄 :薄熙来策略性自曝家丑 演得最好】李庄:王立军和谷开来证言非常吻合,薄慌但没乱马上调整策略,说两人道德品质败坏,男女关系。薄是很重面子的人,不到关键时刻不会自曝家丑。作为被告人来讲,薄非常聪明,有策略,演得最好。专题🔗 网页链接 🔗 网页链接 - 这样看,他一定很爱看"全民大闷锅",一定是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先生的粉丝。ridiculous![挖鼻屎] //@早报网: 转发微博
原来:薄熙来庭审提及自己曾写五封信给中央,为妻子谷开来求情 原来:当谷开来证言提到薄瓜瓜从非洲给薄熙来带回一块生肉作为礼物时,薄熙来用了“funny”(可笑)、“ridiculous”(荒谬)等英文反驳,但被审判长以“庭上只能用中文发言”为由打断。联合早报新闻 🔗 网页链接 - [泪]//@民间_司改观察: 斯律师,福建高院另行安排了有视频音频放送的旁听场地的事,能一起说说吗?
福建高院念斌案,在调取证据保障各方当事人对证人、鉴定人,专家证人的询问时间上,是做得不错的。在一些细节安排上,我个人认为不公平,但也没有能说他们违法。但是在公开审判上,做得很差,是变相的不公开,开庭在一个中法庭,而且故意减少座位,记者不让进,对律师也进行安检,摸身,还是女的摸。
- 两岸关系条例绕开国籍问题,创造出台湾'户籍'的概念用于解决分治问题,但该条例却造成大陆人虽非外国人但地位还不及外国人之局面。//@汉德法官: 宪法解必需在宪法文本规定的文义射程内,不能超越宪法文本。宪法第4条规定了领土,大法官也承认大陆仍是民国领土一部分,在限制公民权时,需要给出正当理由展开全文
- 【转自网络】天降伟人的神奇魔法让资产阶级引以为傲的、代表虚伪的自由的女神立刻现出了原形。@作家崔成浩
- 到底是车少了,还是价低了?真的有认真思考?提价,可能并不意味着坐公车、地铁的人更多,而意味着买私家车的更多。有些蛙蛙,竟不知,在今日之大城市,的士已属于公共交通体系的一环。需要的是破除壁垒并鼓励发展,而不是行业保护和价格垄断。
【武汉出租车今年拟提价分客流 缓解“打的难”】武汉市交委副主任夏焕运表示,在地铁2号线通车后,武汉拟通过抬高的士门槛的办法使客流尽量分流到地铁、公交车等大运量公共交通工具上,即今年将选择合适时机提高出租车价格,用市场杠杆调节手段缓解“打的难”。
- 我们大陆法系,法律文书中通常很少用“保留...权利”的表达,因为在大陆法系,单纯的沉默一般不构成认可、默认或接受。但在英美法系,沉默可能受“禁反言原则”限制而影响当事人权利,因此他们喜欢事先声明保留权利,以免后患。。。这样说妥当吗? @林傻佬
想要自由進出美國,5000元就能搞定?TVBS接獲民眾投訴,一個自稱「台灣民政府」的組織,在網路上販售護照,宣稱已經向美國提出申請,只要經過許可,持有該國護照的國民,進出美國就不需簽證。外交部表示,這樣的護照根本無法使用,但「台灣民政府」卻已經成功吸引百人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