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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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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封城管执法犯法 套牌车当街被抓】梁先生看见路边一辆车的车牌号竟和他朋友王先生的车牌号一模一样,车身上还有“城管执法”字样。便打电话给王先生。城管局的“领导”到现场后说:要和解,如果这个牌照之前有违法情况会负责消除。要是不同意,车我们也不要了,你们自己看着办。🔗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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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宦卿世界: 政法委如不统筹公检法并退出办案程序,这将是法律一大进步![good]
    【政法委将不再介入个案?】为维稳考,地方政法委一度是干扰个案审判的重要因素,记者从权威人士得知,除涉及外交国防等特殊领域外,“政法委今后将不会介入个案”。防范冤案意见也规定,法院不得参与公安检察联合办案。🔗 网页链接 如果是真,是重大进步。进而,地方政法委有保留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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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腐败如同灭苍蝇,正确的思路是铲除滋生苍蝇的场所,而不是大量生产苍蝇拍。反腐败应该从制度上做文章,权力必须接受公民监督,一切在阳光下运行,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权大于法问题,暗箱操作问题,官员财产公开问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问题。。。归纳一句就是:落实宪法,让人民当家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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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昌平: [可爱][馋嘴][偷笑][嘻嘻][哈哈]
    撞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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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大案: //@真不是法官: 医生,警察,老师,法官……这些原本神圣的职业都被污名化了,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一位医院院长落泪之笔:如有下辈子,坚决不做医生】药品成本很便宜,卖给病人却很贵,大家都认同是医生拿了回扣;但是砖头也很便宜,房价却那么贵,难道是建筑工人拿了回扣?一位医院院长落泪之笔:中国不需要医生吗?中国的媒体是不是也要反思?(转)@徐昕 @章立凡 @老徐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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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我再来压压 //@张培鸿: 八万多转发还没有动静,我来试试能不能成为压倒骆驼的稻草。
    【请问浙江省台州市路桥法院葛建明院长:法院想干什么?】今天,你院向张华国等30多个被拆迁人送达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副本。但,被拆迁人朱超凤去年12月25日,另30多人今年4月17日向你院起诉,你院至今没有受理。政府申请强制执行,你院却第一时间受理了,是何道理?问题如此严重的案件,能强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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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尽人事,听天命 //@陈有西: 如果有陪审团旁听我们的辩护,决定罪与非罪,夏肯定死不了。我相信合议庭三位法官是已经明了案情防卫真相的。
    【夏俊峰案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审辩护词】滕彪的二审辩护词流传甚广,不过诸位若有时间和耐心,不妨重点阅读@陈有西 @李道演律师 等人的死刑复核审辩护词。读完之后,对此案自有一个清明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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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贩之死!】刘志军巨贪没死!谷开来谋杀没死!王立军出逃没死!薄熙来受贿没死!因为他们曾是达官贵人!今天,夏俊峰死了!因为他只是平民百姓!看来,某国死刑是为百姓准备的!从宽是为高官特供的!即无公平!也无正义!荒唐时代!天黑黑!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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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强:不比不知道,这天平摆平了吗?[霹雳]】1谷开来衣食无忧,受贿千万。夏俊峰无依无靠,摆摊求生。2谷开来恶意谋杀,毒死别人。夏俊峰遭到暴打,奋起自卫。3谷开来身为律师,知法犯法。夏俊峰底层挣扎,自谋生路。4谷开来罪不可赦,轻判活命。夏俊峰自卫过当,却今天含冤九泉[蜡烛]@杂谈五味 @卫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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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质疑:夏俊峰有神经病】在摆摊地点,执法人员没有殴打夏俊峰,夏俊峰自愿去城管办公室解决问题;在办公室,没有发现夏俊峰被殴打,证明城管文明执法,但夏俊峰却刺死两个城管、重伤一人。唯一的可能:他有神经病!他是一个疯子,以一敌三。他有杀人的动机吗?最高院![话筒][话筒][话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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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王首席上任时说过,死刑判决也 要考虑民意,这也许是他在位时迟迟不核准小贩夏俊峰死刑的一个原因吧?如今学法律出身的周首席上任了,为何就不顾及下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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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钛评:凤凰网在黑城管“烈士”申凯】沈阳杀死城管的夏俊峄今天执行死刑.@凤凰网 【城管“烈士”申凯、张旭东的人生碎片】一文表明;被夏俊峰杀死的城管申凯从参军,工作都有走后门之嫌.是罪有应得之人.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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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殉道】今天,杀百姓的警察没死,手刃暴徒的血性汉子夏俊峰死了!律师说“念死刑通知时,法官在颤抖,夏俊峰面带微笑、坚如磐石!” 为这个勇敢的殉道者点上一支蜡烛,你用生命惩罚邪恶,正义永存!为那些邪恶的强权者点上一支蜡烛,你用暴行激发仇恨!自掘坟墓!?@任志强 @于建嵘 @何兵 @章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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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没有睡好,一直在微博上看着沈阳小贩的微博并尽力转发评论,直到看到@沈阳张晶 的微博后绝望了,实在是吃不下饭了,还有同时进餐厅的@草原狼世界 也没吃下饭。为什么一定要杀他!今天被送走的夏俊峰以他的生命告诉了我们什么?[蜡烛][蜡烛][蜡烛][蜡烛][蜡烛][蜡烛] 我在:🔗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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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下留人!】夏俊峰杀人,我对城管有些失望;裁定杀夏俊峰,我一定会对这个国家失望;他是被迫挥刀自卫!是谁把一个为生计奔波,原本朴实善良的社会底层民众变成了“恶人”?请还司法的公证,拯救中国的民心!@沈阳张晶: 跪求最高院给俊峰一次机会,给我们母子一点希望!http://t.cn/aKnkUZ@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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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雄】夏俊峰死矣!你们悲伤、同情,在微博为他点满蜡烛。但是,却无人敢竖起拇指赞叹一声:英雄!为什么不敢赞?自古杀人者死,多少城管杀了小贩,有没有一个死刑?偏偏小贩杀死城管就必须死,任千万人奔走呼号亦无助。贺龙、彭德怀也曾是贩夫走卒,反抗恶势力奋起杀人,世称英雄。夏俊峰,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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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俊峰最后的话】1、我是正当防卫,不是故意杀人,我就是死了,我也不服。2、妻子要申诉,要照顾好爸妈孩子;儿子要好好上学,听话。4、恳求管教允许自己和亲人合影留念(被拒绝)。4、感谢大伙(网民)陪伴我四年多;5、会被注射执行死刑@凤凰网 @全球中文网张婉 @马千里咨询 @埃玛Emma @作家-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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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殉道】今天,杀百姓的警察没死,手刃暴徒的血性汉子夏俊峰死了!律师说“念死刑通知时,法官在颤抖,夏俊峰面带微笑、坚如磐石!” 为这个勇敢的殉道者点上一支蜡烛,你用生命惩罚邪恶,正义永存!为那些邪恶的强权者点上一支蜡烛,你用暴行激发仇恨!自掘坟墓!?@任志强 @于建嵘 @何兵 @章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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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杰人: 以夏俊峰案为标志,中国的“法律双轨制”成功建成。
    @沈阳中院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夏俊峰今日被依法执行死刑。原帖禁止旁观,来这里吧,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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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律师: 太有道理了! //@范忠信: 最高法院代表了官方的最后考虑:一定要震慑百姓的任何抗官行为,一定要保护公吏执法卖力的积极性!
    最高法院说,“对发生的冲突,被害人申凯、张旭东负有一定责任,夏俊峰也负有责任,夏俊峰罪行特别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这个我看不懂。既然被害人负有一定责任,而我记得被害人有过错是不判死刑、不核准的条件之一,那么夏俊峰为什么一定要被杀呢?内部掌握的标准似乎不是杀死两人就会核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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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小贩刺死城管案#【夏俊峰儿子的画】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夏俊峰今日被依法执行死刑。下图为夏俊峰儿子的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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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俊峰案# 我只想说,城管不打人,他一个小贩拿刀行凶作甚?自己家庭不要了吗?城管大庭广众都打人,把小贩带入自己大本营肯定打得更狠,小贩才被迫自卫。魂淡,我们普通网民是不知道真相,但凡事发生都有起因,如果只是东西被没收,你敢不敢去捅死两个重伤一个?有时候法院简直是侮辱民众智商![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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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冷静思考:夏俊峰案和刘志军案,究竟谁透支了司法权威和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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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殉道】今天,杀百姓的警察没死,手刃暴徒的血性汉子夏俊峰死了!律师说“念死刑通知时,法官在颤抖,夏俊峰面带微笑、坚如磐石!” 为这个勇敢的殉道者点上一支蜡烛,你用生命惩罚邪恶,正义永存!为那些邪恶的强权者点上一支蜡烛,你用暴行激发仇恨!自掘坟墓!?@任志强 @于建嵘 @何兵 @章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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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杀了城管的辽宁沈阳小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那么杀了瓜农的湖南临武城管也应该判死刑,法律面前理应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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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卫方: 【陈有西律师说得很清楚了】//@迟夙生律师: //@律师刘卫国: 可怜的权力崇拜 //@庞九林律师: 尊重法律,从尊重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做起----也谈夏俊峰被核准死刑案件。我相信,中国没有一个法律人,可以牛到智慧学识超过最高法院审委会全部法官集体。虽然有的法官不是专
    【陈有西答京华记者十问:夏俊峰是否还有一线生机】本案定性为故意杀人是明显错误。从犯罪动机、经过、后果看,本案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死刑也是明显不当。本案防卫成份证据充分,可以认定;被害人过错清楚,可以认定。不考虑其他从轻因素,仅此两条,夏就死不了。。。两年了,改变不了的还是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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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蜡烛]//@南方都市报: @沈阳张晶 :他(夏俊峰)不服判决,他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他也没有在死刑判决书上签字。他还告诉我们要申诉,他死了之后也要申诉。
    【死亡使者凌晨5点半敲门】夏俊峰今天被执行死刑,他妻子@沈阳张晶 接受《博客天下》采访说:相关人员凌晨5点多来家里,孩子被吓坏了。张晶带着公公婆婆和夏俊峰的3个姐姐在看守所见夏俊峰最后一面,合影的要求被拒绝。婆婆磕了一夜的头,现在还在哭。孩子尚不知父亲死讯,张晶说:“我不会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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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曾成杰、夏俊峰死刑后,得怎样鼓足勇气,才能说出“司法改革”这几个字?
    【夏俊峰】已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家属去看守所见最后一面。几年争取,无力回天。 只能祝@沈阳张晶 强强 夏俊峰的父母坚强。这是一种怎样的绝望啊,对生命,对法律。一个小贩与中国法治,此案将在中国法制史上留下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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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亮剑2013】囚蛮子,拘功权,捉花总,吓老潘……”亮剑行动”,凯歌高奏;剑锋所指,噤若寒蝉。大v大伽,全军尽墨。有的身败,有的名裂!总而言之,失陷多时的网络舆论阵地已经收复,中秋佳节,以刑拘甘省16岁学童的战果将红旗插上了“上甘岭”。悲壮的是,杨达才、刘铁男等同志倒在黎明前的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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