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萝卜2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绿萝卜2
//@新周刊: 谁的法院?//@仝宗锦: 验明正身已是马上执行死刑之时,这时根本不可能安排会见,因为假如当事人申请和亲属赶来是时间不够的。实际上,验明正身是解释426条规定的,这时只有询问遗言信札等过程,而会见权是423条规定,这应是验明正身前几天。因此上述合二为一过程本身就违法。 7月12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罪犯曾成杰执行死刑前验明正身时,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亲属,但罪犯曾成杰并没有提出此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绿萝卜2
@袁裕来律师 我只能说:保重!//@木知生: 慕容雪村是我最敬重的当代作家,就这样被删号,着实让人愤怒到无力。一个国家要进步,必须得包容,开放。必须要有自由,有民主,而不是如此专横。//@任建宇305: 慕容雪村临终帖! 原微博 绿萝卜2
fm107.3.the honeys.忆江南… 原微博 绿萝卜2
哎哟,白姐也听万芳,好欢乐呀! 原微博 绿萝卜2
不忘初心 方得始终 @路人乙君 @露华正浓 @记忆古城 @牙牙变粽子 @笑笑阿朱 @岚色海洋-3yue 共勉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