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说《环保法》快要四审通过了,也不知改得怎样?按理事关国计民生,多听听人民的呼声,对决策并没有坏处,为什么不网上再征集意见呢?总理在答记者问时说要铁腕治污、铁规治污,也不知立法中兑现沒有?改善环境,少些霾气、污水、毒土,请从立法始@杨明森 @邓飞 我在:🔗 网页链接
- 开着宝马车,喝着污水,是对现代化的讽刺!为政者一定要转变发展理念,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试看今日,吃的、喝的、吸的、穿的、住的、用的等等,有几样是放心的。今天我们物质是空前丰富了,今天我们却人人自危,温饱是基本解决了,安全问题却越来越突出。环境不安全了,生命哪会有安全呢!
- 我们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如果发展,牺牲了赖以生存的环境,牺牲了健康乃至生命,那与饮鸩止渴、吸毒有什么区别呢?现在很多人没有享受到发展的成果,却要承担污染的后果,“少数人赚钱,多数人受害”的发展必须摒弃,只问GDP和税收不问民生的发展要纠正。
- 环保公益诉讼能起到抑制环境违法的作用。限制主体,只能抑制公益诉讼。相比外国组织利用环保NGO捣乱,违法企业肆意排污的危害更大更直接,何况捣乱的诉讼是可以控制的。环境危机已经现实的摆在我们面前,再不去解决,毁灭的不光是家园,还有我们自己。对环境违法的宽容,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 社会需要理性,法律工作者更要理性,不能出口伤人。人的职业是社会选择的结果,人家成为陪酒女,也是生活所迫。陪酒女难道就不能成为良家妇女?
我不同意@易延友 “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的观点,但反对谩骂,不得不承认,网络越来越难进行理性对话,微博将因此逐渐萎勃(完)
- #三湘环保世纪行#企业违法成本低和地方政府重发展轻保护共同作用下,导致现在环境违法现象比较普遍。现在关键是要修改好正在修改的环境保护法,加大环保执法的力度和加重环境违法的成本。再有就是政府、企业、社会都是要尊重生态规律,树立环境意识,不能盲目发展,盲目消费
向 @绿水青山总关情 提问: #三湘环保世纪行#现在企业环保污染违法的成本是不是太低?好像最高处罚才50万元!是否今后会对这种处罚额度进行调整?还有民众如何真正参与到环境违法监督中来?是否在之后有一个完整顺畅的官民监督机制?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