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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鸟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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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霸宿舍太残暴!4人狂揽117奖全保研】在大连理工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5舍203寝室,入校三年多,寝室四人共获117项校级以上奖励,分别被保研至北大、中科院、中国科大、大连理工,其中两人直接攻读博士,一人硕博连读。秘诀:学习互相督促,把宿舍当家,没有尔虞我诈。🔗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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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智勇-: 抢走尸体的原因已经进一步得知,是因为不能同意死者家属的两大要求,一是要县委副书记朱江写保证,如果瓜农邓正加系被打死,要从严惩凶;二,要求官方提供邓正加死亡前与执法人员冲突的路面监控视频。朱副书记遂放弃协调离场。——如果这是真的,从第一点来看,就不是所谓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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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值得欣慰的现象是,我发现危伟汉局长接受采访时的谈话风格乃至论述内容,其理念到实际操作方向,已经与多数批评城管的民众、专家平时所述极为相近了。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官民之间的话语鸿沟已经快速被信息的共享弥合着了(彭晓芸)🔗 网页链接 @广州城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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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我觉得媒体对着权力机构的时候很怂,对着普通公民、企业,却是粗暴得不得了。真是“欺软怕硬”的货! //@赵绍华律师: 深以为然 //@瑞鼎律师: 言论自由当然有边界,但想想是不是包括说错话的权利呢?假如要求说的话都必须正确,普通人怎么办?是不是只有圣贤才有言论自由呢?
    要求在公共舆论领域也严格适用“无罪推定”,则有窒息公民言论自由之虞。媒体舆论、社会公众发表评论、批评意见,特别针对公权力,不可能都要求先拿出确实、充分的证据才允说话,那结果只能是万马齐喑。但这并非说言论自由没有边界,边界当然有(例如侵犯名誉权的认定等),但别扯上“无罪推定”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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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应该做的事情是,呈现事实!当然,你可以说某某公民有极大嫌疑,但如果没有经过审判,你就说某某有罪,对不起,这在西方也是要吃官司,承担法律责任的! //@赵绍华律师: 深以为然
    要求在公共舆论领域也严格适用“无罪推定”,则有窒息公民言论自由之虞。媒体舆论、社会公众发表评论、批评意见,特别针对公权力,不可能都要求先拿出确实、充分的证据才允说话,那结果只能是万马齐喑。但这并非说言论自由没有边界,边界当然有(例如侵犯名誉权的认定等),但别扯上“无罪推定”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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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舆论领域,尤其是传媒,其影响力和杀伤力是人所共知的,在西方被称为“第四权力”。这样的权力,对着一个公民进行审判,说他有罪,不是置人于死地吗?! //@赵绍华律师: 深以为然
    要求在公共舆论领域也严格适用“无罪推定”,则有窒息公民言论自由之虞。媒体舆论、社会公众发表评论、批评意见,特别针对公权力,不可能都要求先拿出确实、充分的证据才允说话,那结果只能是万马齐喑。但这并非说言论自由没有边界,边界当然有(例如侵犯名誉权的认定等),但别扯上“无罪推定”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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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朱令案里头,要求媒体、公民和权力机构遵循“无罪推定”,是因为你指责的是一个公民,伊不是什么公众人物,更不是什么权力机构!这是基本的法律和社会常识。 //@赵绍华律师: 深以为然
    要求在公共舆论领域也严格适用“无罪推定”,则有窒息公民言论自由之虞。媒体舆论、社会公众发表评论、批评意见,特别针对公权力,不可能都要求先拿出确实、充分的证据才允说话,那结果只能是万马齐喑。但这并非说言论自由没有边界,边界当然有(例如侵犯名誉权的认定等),但别扯上“无罪推定”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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