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任建宇转发百十条微博,重庆劳教他两年,怪薄王法西斯统治,文革余孽卷土重来嘛。2013年,举牌要求公示财产,把他们非法集会,吴虹飞发条微博声称要炸谁谁谁,傻瓜笨蛋二五眼都看得出,她心里不爽出出火撒撒气,不可能炸谁,你北京把她刑事拘留。你说你马上审薄,你哥俩没穿一条裤子,谁信?!展开全文
- 崔小平李悔之2012: 孩子,下次看到你妈时,代我向你妈妈问好。刘萍女儿: 迫切希望这个消息也是某些人吓我外婆一样在吓我!不是真的!我外婆多次别人和她说我妈妈在里面什么手被打断了,被打的好惨,搞的老人家几次痛苦给我打电话!但是事实证明的是没有!希望这次也是某些人放出来的谣言!我谢谢你们!展开全文
- 江西新余刘喜珍: 一笑不许说:作为一名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做“无罪辩护”应属职责所在,无可厚非。但如果明知当事人有罪,却在金钱驱使下不顾名节,巧舌如簧地为当事人推卸法律制裁,则有违职业操守;用摸黑对方、侮辱对方的方式为当事人开脱,则有违做人的基本道德。//@金鱼漫笔: 我赌他们翻不了。。。展开全文
【案中案】轮奸变成卖淫敲诈,果然,所谓的“案中案翻案”来了。最终结局很可能是:女子涉嫌卖淫、勒索被判刑,李天一等人无罪释放,并获得国家赔偿!如李天一真的是被定性为受害者,那中国法律已死!也许还有勒索短信,嫖娼发票等证据。我想问,既是对方诬告,缘何不报案,还要让孽子押于大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