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六_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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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律师: 博客天下有对李天一案众律师的生动叙述:http://t.cn/z8ORch9。 【李天一案的律师伦理】和同行闲聊,我强调律师必须有独立意志,如确实认识到当事人已构成犯罪,不应作无罪辩护,当事人逼太紧,应辞去委托。不辞去委托,还在网上大呼小叫,严重违背职业伦理。同行说,危害更大的是,有律师接受委托收了费,却不向社会说明,以中立的假相为当事人辩护,欺世盗名盗利。 转发 2560评论 1551 原微博 林小六_26
//@陈业文新大都: [衰]//@王鹏律师: 这样的问责机制,就是换个地方当差!当官不怕问责,就看谁不要脸,谁后台硬!//@互粉老尸: 牛B,怒转起 //@凤凰微闻: 见识一下副部级待遇的区长 //@新闻不发炎: 【为何每次都要用“当选”二字?】谁选的?任命就是任命,当婊子还要立牌坊。 //@作家-天佑: 牛逼啊 展开全文原微博 _林小六_
//@徐浩然: //@王利芬: 这是一个以权力结构一切的地方,包括荣誉。//@李开复: 哈哈,记得十几年前主办过一次桥牌比赛,很早就被告知:某部长得第一,某行长得第二。既然结果已定,我就随便乱打,最后应该垫底,却拿了第三名,去问问怎么回事?他们说:你是主办方被安排拿第三。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