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别总拿耻辱当感动好吗?】八旬老人给老伴看病在街头修鞋,我们感动;四岁女童照顾三位残疾人,我们又感动…我们就没感到一丝愧疚和耻辱吗?人家越惨你越“感动”,是庆幸终于有人比自己过得狼狈?还是从不幸者身上寻找自己的存在感和幸福感?这种廉价的“感动”于人于己于社会都无半分好处。 - 粉丝在涨,说明一个残酷的事实-----世风日下! //@袁裕来律师: 我们应该相信小秘书。 //@陈超凤律师: 看了一下,是掉呢。
据说@薛蛮子 粉丝还在涨,不会是真的吧?否则,就危险了。
- 上个星期三到香港大榄女惩教所(我们叫看守所)探视一个朋友,其过程让人回味:惩教所门口的门卫登记了我们的身份后,安排我们乘坐他们的免费电动车进入监区,办公区警察很有礼貌地让我们把电话及物品存放在储物柜里,然后热情地带我们去会见室,整个会见过程没有任何监视。没有专政的影子!
- //@刘平凡律师: 回复@黄山殷志丁律师: 全章是个激进型律师,他在深圳王朝*案件中,准备把深圳市长、书记、法院的、检察院院等几十个人反控了,后来不知怎么样了。 //@刘平凡律师: 您怎么能在会见被告人时传递信件呢?这点风险防范意识都没有,怎么做刑事辩护律师啊!以后千万注意!
「朱亚年的女儿给她爸爸的信」第一次见朱亚年,为了取得朱亚年的信任,我让朱丹给他爸写了封信,但这个会见在公安阶段始终没成,看守所推给公安,公安推国保,国保说此案属于特殊案件,但是刑诉法里根本就没有特殊案件这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