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怒放ing洪爷的头像

怒放ing洪爷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怒放ing洪爷

    非法律人士求解:如果因未成年由刑事拘留转行政拘留,原来的处罚是否失当?如果因有悔罪表现,是否应在拘留期限上做调整,而不是拘留性质上? //@网易新闻客户端: #续#【甘肃因发帖被刑拘初中生转为行政拘留】经甘肃警方联合工作组对张家川县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调查核实,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以及
    【初中生发帖质疑男子死因 涉嫌造谣被刑拘】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初三学生杨某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杨某曾发微博质疑该县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有内情。该县发布官方消息称,对该案中利用网络平台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给予治安处罚,对情节严重的1人刑拘。🔗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553评论 18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怒放ing洪爷

    正义虽然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斯伟江
    【你好,明天】从有罪到无罪,张氏叔侄走了整整十年。十年中,他们以拒绝减刑这种决绝方式,为己鸣冤。沉冤得雪,可冤案缘何发生,仍期待负责的结论。让公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沉甸甸的政治承诺。愿以此为警示,让法治平等庇佑每个人。正义,或许曾经迟到,但永远不能缺席。安。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怒放ing洪爷

    OMG,太出乎我的意料了,原来这是@怒放ing洪爷 在古代的姓名与身份,快来看看你在古代的姓名与身份是什么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