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_靖: //@编剧赵秀才: @杨海鹏在上海: 决定胜负的不是地盘众寡武器,是人心向背,是价值观。台湾比你更中国,台湾比你更世界。在中国和世界历史上,你如何自我定位?乌托邦早失败,也是价值观失败,你举什么旗号,你相信什么?现在我们只是一群即背弃祖先又绝世独立的精神盲流。
- //@王雅军律师: //@李和平律师: @弓长文凯: 真不如小马哥!哎!去朝鲜吧!喂,对了,金胖子去西天时各大网站都是专版专题头版头条,肿么现在木动静了啊!请外交官回答!//@郑渊洁: 回复 @闲聊外交: 外交官出来骂街了。有本事骂街,没本事让国民“有尊严地遨游世界”。
中国公民去法国签证需要提供银行存款单、房产证、汽车行驶证等财产证明。昨天中国两只大熊猫去法国,不知是否也提供了相关财产信息?如果不需要,说明中国大陆公民的出国签证待遇不如动物。较之“华人与狗不得入内”退步了。 发表了一篇转载博文 《[转载]中国律师吹响揭露贵阳黎庆洪涉黑案真相的集结号!》 - 🔗 网页链接
【奇文共欣赏】乌有之乡2012元旦献词有亮点:“在元旦到来之际,回顾过去的峥嵘岁月,乌有之乡向在反帝反霸斗争中牺牲的本·拉登、卡扎菲,表示沉痛的哀悼!向毕生反对霸权主义维护民族独立的世界伟大政治家金正日同志的逝世,表示深切的怀念!”//微评:恐怖分子和专制独裁者下地狱确实让一些人悲哀。 刘志军的未来大致可以想像,7.23由他负全责,犹如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照此看来,什么校车、什么黄曲霉素、什么什么,都由他负全责岂不更好? 2006年12月,联合国通过《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中国没有加入。公约称“强迫失踪”系指由国家代理人或得到国家授权、支持或默许的个人或组织,实施逮捕、羁押、绑架,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剥夺自由行为,并拒绝承认剥夺自由之实情,隐瞒失踪者命运或下落,致使失踪者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我也不想多说了,作为一个曾经的媒体人,我知道禁令是怎么回事。要是高兴的话,我可以列出最近6年来我所接到的每条禁令,大多数都事关民生。我只能说一句:所有民生问题至今无所改善,至少90%的原因是有罪魁祸首之后的那些人,让罪魁祸首有恃无恐。 中共陆丰狗官疯狂鱼肉人民 一桌15万 🔗 网页链接 这些官都改满门抄斩 就“如果我申请司法部要求公开有关”小司考“的详细信息,能得到多少法律人支持?最坏的结果是什么?”部分法律人问我的目的,现告诉大家,我就想通过一件件的具体事情促进最高司法行政机关和最高司法机关懂得守法与自重,维护法律权威、宣传推进中国法治。 就“如果我申请司法部要求公开有关”小司考“的详细信息,能得到多少法律人支持?最坏的结果是什么?”部分法律人问我的目的,现告诉大家,我就想通过一件件的具体事情促进最高司法行政机关和最高司法机关懂得守法与自重,维护法律权威、宣传推进中国法治。 #三问#:1,代理了敏感案子的浦志强所在华一所被刑警以莫名的案子查账,中间有没有联系?如有,2,敏感人物出事,连请律师的权利都不应该有?3,现行法律是执政者自己制定的,是否现在准备明示毁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