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律师在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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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赞同,基本上每期都会出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词眼。其“中国人的法律午餐”等广告语,旨在普法之外,是否能多一点治吏的成分?//@长沙律师易华志: 刑法及帝王之法而已。 //@肖飞律师: 当前的法治类节目,多是“故事会”类型。@田云峰2011 @长沙律师易华志 @赵怡远律师 @彭律师在长沙 @刘尚哲律师 展开全文#段章取义#:常见“法治在线”“今日说法”之类的电视节目,多为警方惊心动魄的抓捕镜头,如仅为高收视率而言,当无可非议。然,“法治”内容包罗万象,尤其是公民权利、宪法常识等最需要“说法”。仅满足于荷枪实弹且周而复始,对公众,不是“说法”,而是“说吓”,更与真正意义的“法治”背道而驰。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彭律师在长沙
//@肖飞律师: 法律的善恶,有赖立法的主体和司法。刑诉法立法中公权机关具更大力量,立法定会留下他们的印记,善恶尚待时日。//@崇民--李德文: 刑诉法二审进行中,其立法争论并非法律技术,而是司法实践特色国情下权力优先实现的路线图。待刑诉法通过后,江老师善法恶法之分忧虑,会在该法中留下印记吗 展开全文【语录】我们搞法律的人,以前也有个天真的幻想,认为中国只要有法律,就一切都好办;可是到今天,我们的法律比较完善了,我们还是不好,为什么呢?因为法律也有好也有坏,西方有善法和恶法之分。——江平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