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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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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一篇文章: 闾丘露薇 - 《一封封收不到的信》 http://t.cn/8kUjwgf(来自: 腾讯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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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为什么活的那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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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维迎:清华因花不完经费被罚几千万】张维迎:现各高校都争相索要经费,而经费花不完,教育部规定是要处罚的,“去年清华大学就被罚了几千万,这到年底,各高校都在比赛花钱”。科研经费腐败到底多严重?是否也要来一场彻底反腐才行?(燕赵都市网)🔗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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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谈国事,不谈风月,就只能谈游戏了。可惜电脑配置低,玩三国无双不给力啊!最近几年没有游戏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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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无论是否自愿均为强奸,此说法无误。但是,组织其卖淫,并无类似”无论是否自愿均为胁迫”的规定!刑法无类推。个人认为,组织卖淫罪成立,强迫情节存疑!当然,如能废除嫖宿幼女罪,以强奸罪共犯追究组织者,方为王道!//@郑付林律师: //@袁裕来律师: @陈有西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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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周末颠倒黑白:对一个11岁的孩子来说,任何与其发生性行为的成年人都是强奸;任何从与其发生性行为的过程中谋利的都是胁迫卖淫。什么叫一个11岁的孩子自愿卖淫,不存在强迫?作为一个媒体能写出如此恶劣的罔顾事实的文章试图为犯罪行为翻案,且诋毁唐慧对法律的维护孩子的维护,不可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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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内地人在香港跳海,抗议内地官员强行征地。。。@于建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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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保护了守法公民持有武器的权利,这使得普通公民有了一定的反抗侵害甚至暴政的力量。我喜欢这样的观点。禁枪的理由是安全,可为了安全就得卸了人们的武装么?有时候,貌似除了自己,没有人会救你。正如富兰克林所言:如果有人为了片刻的安全而放弃自由,那他就不配拥有安全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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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律师个人认为,三天陪睡挣60万,以及包养情妇,和卖淫嫖娼实属同一性质,即采购搭档进行活塞运动,其区别仅在于金额多寡和付款次数等细节末枝,建议公安机关不要仅仅以抓获街头流莺为己任,及时介入富豪及官员的性生活,罚款、拘留、没收违法所得~#海天盛筵# @色色猴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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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司法腐败确实存在,虽然现实中确有黑律师和公安部门的害群之马合伙“捞人”的现象,但现在应该越来越少了,希望以后能够绝迹。其实,只要犯了罪,就应该受到惩罚,只要罚当其罪,就是对的。这,就是因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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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探哥是个不信谣不传谣的模范啊!对了,那天你吼的S-H-E-R-O挺带感儿啊,就是听起来有点川味,想起了当年数学老师说角A角B的口音……
    对于世界的是是非非,我全部持谨慎观望态度.眼见都不一定为实,更不用说是三教九流的网络。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人或事也不该因为一个段子或几句话就被定性。这也是我很少转发别人的关系社会问题微博的原因。在无法确认事件真实的情况下就转发,我认为这不负责任,我要为社会的生态平衡做贡献!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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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人秀逗了吗?打倒什么的,野蛮人
    @宁财神 作为老牌外地人的后裔,誓死捍卫100年前外地人强加给上海的人造方言:上海话。而真正上海本地土语,有几个上海人会说?可以说,上海人几乎都不会!真正的上海本地话,得问韩寒他们家,金山话!再不济也是太仓话!打倒宁波人!打倒一切外来户!打倒国民党反动派!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晚安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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