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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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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如果网络言论损害了谁的名誉,那么“冤有头、债有主”,谁受伤害谁出面。总之一句话,国家靠边站;一旦政府插手网络,那么我们很快会发现,政府才是最大的造谣者。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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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贿者牢底坐穿、行贿者逍遥法外!饱受公众诟病。这种“半截子反腐”让严肃的法律打了折扣,不利于从机制上肃清腐败根源,有悖于“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反腐原则。//@王亚林律师: 传假消息吧?那局长行贿犯罪还照样当局长呢//@何光伟V: 刘书记还是要好好查啊
    “张家川被刑拘中学生”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拘留,县公安局长经提议按程序免职,县委书记相关问题责令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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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阅卷无需法院许可,司法人员不遵守法律的行为,就这样吞噬着司法公信力!//@周泽律师: 经人民法院许可,诉讼代理人可以阅卷。人民法院就是不许可,理由呢?不说也知道,怕你们知道太多了。
    要求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工作联系函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罗志刚法官及其他合议庭成员:被告人程文杰等人故意伤害罪一案已经由贵院受理。我们是该案被害人於其一之母叶xx依据《刑事(详见长微博) ... (分享自 @长微博工具)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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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用书生2010: //@周泽律师: "共同犯罪"案件中,一个被告人的律师,对其他被告人的亲属说,"看来我要调整一下我在这场官司的辩护策略了!我想看看你们笑过之后是如何哭的!"其他被告人的亲属又知道这个律师曾经在公安机关工作,还"官至处级",会不会感到有点后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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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律师 致闭幕辞,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支持下,本次研讨会胜利闭幕,这是一次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继往开来的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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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如今连劫匪都这样浮躁!
    【女孩金项链被抢装淡定 劫匪疑是假货扔回】15日晚,武汉女孩小黄在回家路上突遭劫匪掳走脖上金项链。强装淡定的她没料到,几分钟后劫匪折返,将项链摔地并骂"没钱戴什么假货"。劫匪被警方抓获后称"女孩不哭又不追,我怀疑是假货"。其实这项链价值4000余元。Ps:淡定也是一种智慧啊![偷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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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西: 对,最后一句不正确。 //@床运专家: 老同学 前面都同意 最后一句欠水准啊 你不能拿刑法犯罪构成理论来简单套女性的性权利。
    替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说几句:1无罪辩护是他的权利.引述海淀检察官的说法:让人做无罪辩护天塌不下来.2未成年人受特殊保护,律师发声明要求大家遵守法律并无不当.3强调被害人为陪酒女并不是说陪酒女就可以强奸而是说陪酒女同意性行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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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成杰案同时也解答了,为何许多企业家要移民!//@王振宇律师
    曾成杰案给律师上了一课:对于由权力制造出来的刑案,你不猛搞、不死磕,你的委托人就会被搞死。 我在这里:北京丰台怡康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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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通知是事实,狡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播报#【长沙中院回应“曾成杰被执行死刑其家属未获通知”】湘西集资34亿案主犯曾成杰之女称,她父亲12日上午已被执行死刑,家属连最后一面也没见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回应称: 在对曾成杰执行死刑前验明正身时,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亲属,但罪犯曾成杰并没有提出此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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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对某个个案提出不同观点和思路,是独立思考,专业的表现。//@袁裕来律师: 从法律体系上来说,这本来是个常识问题。//@上海杨卫华律师: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适用刑案。河南常伯阳律师刚赢了一个此类案子,尽管不同,但可参考。
    【朱令令案:我草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本案的核心是设法让北京市公安局公开已取得的证据材料,从而判断是否已足以锁定犯罪嫌疑人,尚无法锁定犯罪嫌疑人的,有什么关键证据有待补充侦查。李春光律师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公开是错误的,北京公安拒绝公开我也坚决不同意。🔗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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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庆东骂网友被判赔后,又有吴法天淫乱诱奸多女女研究生挥拳泄愤 】 吴法天淫乱诱奸多女 女研究生挥拳泄愤 5月7日,有网名为“才让多吉”的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法天在庭审结束后,被学生张卫丽“怒击面部一拳(打中否不详)”。🔗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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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矛盾在法律框架下得不到解决,堆积会转化为更激烈的社会冲突;维稳费用亦将大幅增加!
    【司法流氓,是从最高法院开始的】2009年,最高法院发出指令,对互联网管理案件不立案也不出不受理裁定。各级法院遂举一反三,对征地拆迁案件等重大敏感案件纷纷不立案也不裁定不受理。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可是,中国的司法却这样成了流氓。社会矛盾越积越多。周强能改变这一恶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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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了一篇转载博文 《截止到2013年4月15日17时00分西安兴教寺拆迁律师兴趣组人员名单》 -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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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灋哥-

    网络运营商、公安机关等如何防范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如何公民隐私权保护立法刻不容缓!
    【谁动了我的聊天记录】你可能难以想象,当自己在即时聊天工具上聊天时,聊天内容已通过某种方式被第三方看到。记者试着花50元购买了一款“记录查看器”,成功安装软件后,惊奇地发现,自己通过某即时聊天工具所进行的所有聊天内容都会发送到安装时所指定信箱中。(人民日报)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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