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参与了@明眸花园 发起的投票【掀起鉴定李天一骨龄的征名活动】,我投给了"不同意向法院申请测试李天一骨龄"这个选项。你也快来表态吧:🔗 网页链接 查看全文>>
- zfzm84:只要是对杨莲花不利,你们就用保护隐私的借口,那李天一也是未成年人,为何在被拘留3小时,就上了各大媒体,不仅如此你们还深挖人家祖宗八代,你们对上海法官嫖娼,校长奸淫幼女都没有这样深恶痛觉,却要让这未成年人处死!
【不良律师看过来】今天上午,北京市律师协会召开不公开审理案件代理工作研讨会,认为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存在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不当发表贬损同行的言论等行为,严重损害了行业形象及声誉,在行业内和社会上均造成了不良影响。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或者将网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网上散布或组织、指使人员在网上散布的,且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属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 - 你不要做鬼都想着被奸!//@大头猫2001: 你不作奸犯科鬼才恨你啊 //@安静0722: 恶意诋毁李家的人是羡慕嫉妒恨到了疯狂的地步,李家人倒下了,你们日子就好过了,也要遭报应的呀!
【李天一律师:有人操纵舆论审判】舆论绑架社会情绪,进而绑架司法,从而借刀杀人,强调案件关键时刻,总有专业性的谣言散播,背后人为操控专业策划痕迹明显。31日16:00—17:00,兰和律师与网友在线交流,以下为访谈精华。🔗 网页链接
发表了博文 《李天一案必须去娱乐化》 - 针对媒体刊载的“内幕” 李家法律顾问称从未回应“警方或酒吧应知事件过程”—— 别把重大刑案当“娱乐” 李某某涉强奸案追踪 本报讯(记者 李奎)网友的一篇长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