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歌的旋律: 这就是民心!民心所向,摧枯拉朽!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如果沦落到靠刺刀靠坦克靠独裁来维持的时候,首先就已经丧失了道义上和政治上的先进性和合法性!国秀中国的垮台,东欧的巨变,苏联的解体都在警示着我们!//@AC灯火阑珊: 转发微博
请问@央视新闻 天安门广场这情景你看到了吗?如果你看不到,证明你心里龌龊;如果你装着没看到,证明你心虚;如果你不敢看,证明你在走邪路;如果你自以为不报道能让人民忘记毛主席,证明你很无知;如果你害怕人民怀念毛主席,证明你已走到人民的对立面。总归@央视新闻 你在纪念毛主席这一事情上很无耻展开全文
- //@诗评五姐: 好无耻//@易交思友: 检察日报无耻!这是想把薄案办成铁案吧?先问问90%的中国人民答不答应![怒]
【检察日报:薄熙来翻供不具有推翻此前供述效力】检察日报今日刊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专家文章称,薄熙来在侦查过程中曾作有罪供述,翻供并不具有推翻此前供述的效力,其真实可靠性有待综合全案证据予以评价。本案并非如薄所言仅有外围证据,其此前有罪供述便是典型的直接证据。🔗 网页链接
@作家孙君红 : 你转发@新华视点 “历史上的今天”毛泽东逝世的帖子是8点8分,用词是普天同庆,4个小时不到转发近千,你删除。我有截图。我爸妈都参加了村里毛主席逝世的悼念活动,当时没有庆只有悲痛,你这是我爸妈的诽谤。经授权,我正式代表我爸妈对你发起起诉。法院见。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 资改等于清廉。//@一燕: [偷笑]//@孔庆东: 也就是说,文革等于贪污。 //@法力亚: 《薄熙来下场再证文革模式是一条死路》---- 原来薄熙来死路一条的原因不是贪污,不是滥用职权,不是包庇,而是因为搞文革啊。//@孔庆东: 转发微博
原以为新闻要对比着看,现在发觉新闻评论也要对比着看。《薄熙来下场再证文革模式是一条死路》(2012年09月28日,光明网)《无赖与狡辩:虚伪最后的疯狂》(2013年8月22日,光明网重点推荐主题帖)
- //@卫士爱晚亭: @法政评论 【王局与“瓜妈”】从下午王立军出庭作证的实录看,王是11月14日中午才知道谷杀人的。其实不然,根据王在合肥审判中的供述,他11月12日下午帮谷拆装毒药,13日指使徐明安排人诬告尼尔贩毒并实施监控,13日晚送谷上车去宾馆见尼尔,然后故意不接谷的电话。直至14日中午谷详述展开全文
【现场对话】被告:11.15开来杀人的事,你何时知道的?证人:是11月14日谷开来说的。被告:11.15她杀人,开来是什么时间给你说的?证人:11月14日中午。疑问:谷开来杀人之前一天就告诉王立军要杀人,王为什么不制止她? 薄熙来案第三日庭审第八份对话实录。
【想不通】十年浩劫已被中共中央决议彻底否定,何以有前三十年与后三十年不能相互否定说?连那十年都不扣除?谁都清楚,如依照毛的路线和理论,邓的改革完全是在走资本主义道路。终结了文革,告别了专政下继续革命,改革开放本身就是一场革命。这种人为的“前后统一”就是否定改革开放。
- //@和氏璧发现者: //@别叫我做农民工: :富士康工人被逼跳楼;农民工茫茫讨薪路;下岗工无钱治残躯;富人楼房上百套,穷人茅屋无半间;富人妻妾一群群,穷人光棍一根根;说不完、道不清,件件都是阶级斗争!
我们曾经善良的认为,哪有什么阶级斗争啊,我们的身边都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好人。可是后来,我们发现我们错了,黑砖窑、黑矿井,血汗工厂、暴力强拆,权贵腐败养二奶,黑恶势力横行,黄毒赌泛滥成灾,这些都是活生生、血淋淋的阶级斗争。这时我们的才又回想起毛泽东的声音: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 - 醉翁之意不在酒。//@诗评天下: 把破鞋当女神,这就是//@邓-宏-图: //@郭松民: [酷]//@大众老虎: 为了抹黑一个时代和一个伟人,张志新,一个问题妇女,竟然被包装成女神,被追认为烈士,还栽赃到毛远新头上,还发明割喉管的情节,偏偏有那么多脑残不经思考就相信。
[关于毛远新与张志新案]1、当时的死刑程序是省高院报最高院核准,在上报之前由省委讨论一次;2、毛远新在这次会议上第一次听到张的名字,以后也没有过问此案;3、“杀了算了”是小说家言,省委会议记录并无这句话;4、张的死刑令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签署的。5、报告文学是文学而不是报告。 吓我一跳,还以为文革又爆发了,红旗飘扬,帽子漫天飞,别闹了,一个84岁老人,离天国不远,手无缚鸡之力,走路踉踉跄跄,持几点异见,就能卖国、就能推翻强大的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批倒批臭吗?21世纪了,换点文明的方式好不好,有种针对有权有势的贪官,别欺负无权无势的老人。🔗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