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峰新律师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叶峰新律师
绝,体现写作的高水平[嘻嘻] //@李方平律师: 中国特色。//@黄坚平律师: [哈哈]//@张晨初艺术空间: //@孙学建123: //@e崔晓彤e: //@袁裕来律师: 经典老帖。//@王旭明: 绝妙之讽刺! 【转个段子】“某报社招聘:假设你是秦朝记者,请报道“焚书坑儒事件”。一考生答:篝火晚会意外发生特大事故,三百儒生不幸遇难,三十万珍贵古籍被焚毁。秦皇赶赴现场指挥抢救,沉痛悼念死难者,严厉查办失职部门,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现场家属情绪稳定。总编一拍桌子:“TMD,就是你了!” 转发 4331评论 406 原微博 叶峰新律师
@李方平律师 奇葩阿 //@李方平律师: 北京律师界的奇葩!//@陈有西: 梦鸽向新浪说已进行公证保全。 //@娜么快乐54: //@袁裕来律师: 如果是真的,予以严厉谴责。 原微博 叶峰新律师
真的假的?[汗]这也太夸张了吧@李方平律师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