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一直在看有关夏俊峰的消息,但却不知道说什么,因为知道说什么也没用。无限的悲哀。无限的愤怒。 夏俊峰杀人证据不足,较为明显是防卫过当,恳请@周强 勿做戴国徽的周克华,连续杀人不眨眼。《滕彪: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新版)》 贺卫方按:上午在博唠阁上转载了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很快接到滕彪博士电话,... (来自 @头条博客) - 🔗 网页链接 今晚最残忍的转发,今晚最残酷的等待,今晚最危险的希望,今晚最绝望的呐喊。救的不仅仅是一个摆摊的小贩,救的是一对父母的黄昏,一个妻子的信念,一个孩子的未来,救的是民心啊!@沈阳张晶
夏俊峰,如果我睡醒之前他已经死了,帮我给点上一株蜡烛。杀夏俊峰不是为了什么公正不公正,是不敢放出信号:对待暴虐,你们可以抄刀子!因为这太危险了,愚民与暴徒的比例是300:1,如果愚民突然明白了他们可以动刀,暴徒就是个个端着冲锋枪也杀不赢啊! 国内外无数关注夏俊峰死刑复核审的人们正睁眼见证。长久以来,@沈阳张晶 为了家人的团聚,为了弥合多个家庭的伤痛,做出了她能做的极限,社会各界与她一起,通过各种积极、良善的努力,使夏案成为历史的一个重大节点,严肃考验、拷问着中国的法治进程与人心的光亮。最高院,请万万慎重!不要万劫不复!展开全文
- //@蜜蜂很忧伤: //@萧锐: //@Paul郑褚: 夏俊峰的妻子张晶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当时我在场,还有好多人都在现场看到了夏俊峰挨打。我们找了6个证人证明夏俊峰被打了,这些证人都愿意到法庭作证,但是没有获准出庭。”——“夏俊峰在处罚现场没挨打”的由来
“我们两个队员都是一米八几,如果不是没有防范,怎么可能两个人都被他杀死?”沈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一名副局长认为,是夏俊峰突然拔刀行凶,报复执法人员。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夏俊峰被殴打,因此不具有防卫情节。提示一下,夏俊峰身高1.65米。 - //@石述思: 唉//@沈阳张晶: 请给夏俊峰一次机会吧,给我们母子一点希望吧,张晶跪求最高院……[泪]//@徐昕: 紧急关注,请最高法院审慎 //@沈阳张晶: [泪]请不要这样对我们好吗?天呐…帮帮我[泪]//@邓飞: 一声叹息,都是人命。
夏俊峰案最高法的复核难道是有结果了吗?请问@沈阳张晶 是否有收到消息? 一个苟活于城市最底层的小贩,也就为了糊口;在死刑判决面前,还要惦记省钱拒请律师;国家像妈妈,我们是孩子;给城管下跪是家常便饭;二审后在北京游走的夏俊峰妻子@沈阳张晶 还在担心老公被处决。句句撕心裂肺,字字肺腑之言。这段凤凰卫视冷暖人生,已让我彻底绝望于城管体制了。🔗 网页链接
今夜无眠,我的祖国请你关爱你的每一个子民吧,夏俊峰他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仅仅为了养家糊口,反抗暴力执法,防卫过当。就不能宽容给他赎罪的机会吗?而他将要面临的死亡?权贵们杀了世界强国的公民却能苟且偷安于世。如此选择性执法何以服众?恳求最高法刀下留下。给这个苦难家庭一个盼头。
- 夏俊峰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就是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袁裕来律师: 嗯。
- 当年温家宝说企业家应该要留着道德的血液,说这句话之前他可曾想过,最没有道德血液的是他们这个官老爷群体啊!
【法制日报:短命的“口罩实名制”】人们不会忘记,在“口罩实名制”之前还出现过“紧急避孕药实名制”、“卖肉实名制”等等。缺乏对权力的克制,就会导致一系列光怪陆离的规定出台,公权力的手任意伸向私权利的领域,显得粗野而突兀,其最终损害的是民众的利益。 🔗 网页链接
- 好在是于建嵘的母亲啊,也好在他的这一吼。但要是一个名不见经传人的母亲,他即使吼了,公安也是不会退钱的,更遑论道歉! //@落魄书生周筱赟: 支持@于建嵘 先生!这个社会就是太缺少较真的人了!
湖南省衡阳巿祁东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你们还要脸不?!我母亲82岁了,从北京回老家补办一个身份证,你们竟要她在那里等一个月以后才可办理,还强收她十元钱可办理电话通知费!你们得告诉我,一个小县城内的电话为什么这么贵?她有严重的脑溢血,如果你们将她气得病发,我一定与你们没完!
- 取出这个专栏名的中国人和它所属的媒体和它背后的授意者是全人类中无德无信之徒的集中代表。
【人民网美国频道5月22日开了个"无德无信美国人"专栏】竟然发动民间力量攻击另一国人民,闻所未闻。这脸真丢大了。我首先向美国人民道个歉。愿意和我一起道歉的,请转发。
- 28岁小平之孙被安排去当副县长,我40岁了还没人找我去当,谁也不用奇怪也别问为什么呀,这里面的奥妙谁也不会说破。 //@kk笑看风云: 让我怎么说呢。 //@Vista看天下: 转发微博
【开始】他的爷爷改变了中国,他选择从改变一个县开始。
- 在今天的燕山大讲堂,章立凡说,无论是家天下还是党天下都不好,但比较起来,党天下更糟!全场响起本次大开讲中最激烈的掌声! 我在:🔗 网页链接
- 分享唐师曾的博文图片:20130428唐师曾:老同志追思林昭 http://t.cn/zTC0qJF@m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