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微博转发行为的性质#判决认为:于建嵘基于评论的目的转发他人涉及侵权作品微博的行为符合微博社交平台的使用惯例,且未不合理损害权利人的利益,属于合理使用行为因而不构成侵权。问:微博转发行为本身是否能构成合理使用即不论转发主体、转发目的和客观影响?求教各位IP达人老师观点
- 斯微虽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陈东华2012: 一起看这篇,看到"老是在喊冤,老在说法院不公,像老母鸡一样喋喋不休",我们都笑了。看完,看到他右手动了一下,知道是习惯性地想要转发。问他,他笑笑说:是想推荐一下。突然,就有一点心酸。
- #纯属笑言#我心中的大案决不是法律上无所争议的小河案、北海案、福清爆炸案(专制思维作祟),而是如马伯里诉麦迪逊案那样精彩绝伦,如辛普森案那样不尽完美但足以让每个法律人引以为傲的经典//@陈有西: //@何辉新: 直白点表达:体制內外在合力,我乐观这种走势。否定或过分夸大律师作用,不足取。展开全文
北海案的结果,振奋人心。律师们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尤其陈光武律师。我想強调的是:这种普通简單刑案,过分夸大案件中律师的作用,动不动“载入史册"等类似言辞徒增笑柄!历史会有公论。别忘了,小河案也基本是那几个律师在辩!若无体制内健康力量坚守,不会有此结果。 - 假设Clinton 找了一位美貌的日本女优作小三,Obama表态说:我对该小三由谁包养不持立场,但我承认小三正在被Clinton所包养,我反对任何单方面破坏此包养关系的行动,我不希望Hillary与Clinton任何一方在小三问题上采取可能引发包养关系紧张或者使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的任何行动。不知希拉里同志会作何感想展开全文
【希拉里:反对中日任何一方破坏日本管辖钓鱼岛】在18日举行的日美外长会谈中,希拉里重申美国在钓鱼岛最终主权上不持立场,但美方承认钓鱼岛在日本管辖下,反对任何单方面破坏日本管辖权的行动。美方不希望任何一方在钓鱼岛问题上采取可能引发局势紧张或误判的任何行动。中新网🔗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