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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李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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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守所受公安机关管辖从制度上就有漏洞,容易出现阻碍辩护人会见的违法行为。看守所应和监狱一样,尽快移交给司法部或其他第三方管理,杜绝类似的情形发生。
    有西兄人品好,让见了王功权,但不让我见许志永,而且北京市公安还不受理行政复议,记得北京市第三看守所的人说,你可以行政复议啊,言犹在耳,顷刻变身,有纠纷要找个老娘舅难,继续去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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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几次折腾,有西兄明天总算能会见王功权,权力终归要用到边界。而我,由于北京市第三看守所不让会见许ZY,我已经提起行政复议,如果北京市公安局维持,恐怕法律程序还要走下去。让律师见一下,天也塌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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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斯在北京: 无齿! //@april的四月天: 无耻的衢州中院,已经不能相信法律!受害人家属再次成受害人,雪上加霜,法律到底保护的是谁?
    作为被害人於其一法定代理人几个近亲属与诉讼代理人@吴鹏彬律师 均被法院挡在门外,不让参加庭前会议。我问@於其一家属 对此有何想法?於父称"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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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探究。 //@马里奥哆拉: 对刑法第114、115条要结合起来做体系解释,第114条之爆炸罪作为具体的危险犯,必须具备第115条结果之危险,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所以关键问题不在于冀的动机如何,也不能越过客观行为去判断主观故意,根本问题是所使用的爆炸物在当时当地是否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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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机场爆炸案嫌犯冀中星被移送检方审查起诉】首都机场公安分局对冀中星爆炸案侦查终结,目前已移送朝阳检察院审查起诉。7月20日18时24分,山东籍男子冀中星在首都机场T3航站楼B口外引爆自制炸药。案发当天除冀中星左手腕因被炸截肢外,无其他人伤亡。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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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了博文 《再到北京话丁案》 - 再到北京话丁案 (博客禁言失声,试发长微博) 5月2日再次赶往北京。在首都机场见到了专程来接我的丁J喜夫人罗女士。虽然从言表里看不出一丝无奈和沮丧的神情,但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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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这篇文章时,吴昌龙还在狱中,故笔下带出悲哀、愤怒之情。今天吴昌龙被宣告无罪,这一天,他整整等了十二年。《 《去日十二载 来日多少天》 - 入狱前的吴昌龙 去日十二载 来日多少天 ——记福清纪委爆炸案 许 丹 (来自 @头条博客) -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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