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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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翰6周年,回头望一望,继续前进。@蒋勇律师 @海波律师 @许永东律师 @日知为智 @至臻阳光 @天同胡清平 @倪伟律师 @文若骏驰 @至臻阳光 @品牌规划师段建国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律师双城记,走过2013。@天同律师事务所 @金诺律师事务所 @拓维律师事务所 等律界大腕,俯身与良翰合作,为良翰专递鼓劲!新年2014,与@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 合作,一马当先!@蒋勇律师 @天同胡清平 @海波律师 @许永东律师 @至臻阳光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法律人与咖啡沙龙」正式亮相!本周末,借机「2013律所主任年会」在苏州举行,万法通特邀金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海波律师@海波律师 主讲合伙之道。法律人聚会,咖啡陪你!@蒋勇律师 @天同胡清平 @想想姑 @日知为智 @许永东律师 @胜伦肖胜方律师 @品牌规划师段建国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谭芳律师 //@董巍峰: 呵呵[哈哈] 正在背《离婚律师》里的台词,其中的法律条文拗口得令人抓狂。光标题就有如此长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背这样的台词,我既不想当律师,也不爱当演员了# [泪] 转发 3105评论 3104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律师双城记之2013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专刊由@拓维律师事务所 和良翰律师事务所倾力合作,全部定稿!亲,我们的#随手一转就送专刊# 又开始啦!请@ 三位好友 并私信您的真实姓名+手机+邮寄地址+邮编,就送给你!20日截止噢@许永东律师 @李文希律师 @蒋勇律师 @文若骏驰 @天同胡清平 @倪伟律师 @谭芳律师 展开全文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刘宏伟律师 #中伦的秘密读书会#回顾:欢聚终有时,而相聚带给我们的思想盛宴却永不落幕。虽然又各奔四方,但思想的交流却仍在激荡。@申欣旺的微博 @蒋勇律师 @天同胡清平 @想想姑 @文若骏驰 @海波律师 @薛军律师 @许永东律师 @谭芳律师 @周月萍律师 @程福如律师 @晓梅律师 @诺诺多 展开全文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一函遍复各位方家:【「中伦的秘密」读书会暨第96期「商事诉讼...】各位与会律师:大家好!我是良翰律师事务所刘宏伟律师的助理张珊珊。下面是关于8月17日、18日两天集训营活动的日程安排、交... 🔗 网页链接 来自@有道云笔记 iPhone版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过去20年,是中国法律体系从不完善到逐渐健全的过程,说起来很简单实践上很残酷。中伦做到三大律所之一,SOHO中国发展平稳、健康,首先是遵守法律,而最根本的就是在心里面走正道,不断拿出案例完善法律,而不是钻法律漏洞。中伦的价值在于为商业机构在正道上成长与跃升提供了最优的法律方案。@潘石屹 展开全文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中伦的秘密」读书会双塔影园所在的区域隔河相望便是苏州大学的读书湾,沿着官太尉河便是苏州大学法学院。@天同胡清平 @文若骏驰 @蒋勇律师 @想想姑 @申欣旺的微博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在天同律师事务所参加律所主任管理论坛@天同律师事务所 @蒋勇律师 @天同胡清平 @倪伟律师 @胜伦肖胜方律师 @许永东律师 @海波律师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刚刚收到@拓维律师事务所 惠赠的新书「拓维法律实务评论」,设计简洁,内容丰富。编辑委员会好多熟悉的名字,亲切无比。@许永东律师 @苏小榕律师 @元武的微博 @江鹰律师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谢思敏x: //@民生微关注: //@山高难断野云飞: //@信力建: //@部落的远方: 国民都看看吧//@作家-天佑: 我看明白了,东莞花11亿建了个新映秀给政府,政府又把房子卖给了居民,不出钱就断水断电。所有遇难的孩子都没名字,死亡数和幸存数对不上。政府能出来解释一下吗? 《西边有海》第一集《汶川的秘密》终于在汶川512大地震五周年前夕正式上线。🔗 网页链接 在13分钟里,我们用镜头告诉大家,我们在地震中心汶川映秀镇及汶川县城看到了什么,让大家知道当初全世界的爱心在震区变成了什么,天灾还是人祸,在我们的镜头前,谎言将无处遁形! 转发 1评论 2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收到@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 寄来的「全装修商品住宅法律实务研究」,封面典雅,内容充实,值得学习!多谢!@李文希律师 @麻绳细娅 @金鹰律师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经过良翰团队的近期努力,「良翰话你知」之劳动法新规发布。@天同胡清平 @点睛政法网络学堂网 @蓝白-陆胤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良翰律师事务所接受苏州市规划局委托,起草「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这也可能是苏州市第一次委托律师事务所起草地方性法规,起草小组今夜热火朝天讨论第三稿。@雪花中国古建筑 @拓维律师事务所 @周小魔的小窝 我在这里:国检大厦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苏州全市律师人数达2356人,律师事务所194家,实现创收6.7亿元。@许永东律师,我在参加「苏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第七次理事会议」。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今天荣幸接待@郑继军律师 飞行检查访问良翰律师事务所,一杯浓茶希望能助郑律师驱散些倦意,一张黑白照留作纪念,一张大幕等待开启。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商事诉讼集训营#为了感谢良翰所在的国检大厦物业公司为第66期「商事诉讼集训营」苏州站提供的大力支持,我们给物业公司写了一封感谢信。当然,我们还要感谢@天同胡清平 @郑玮律师 @天同律师事务所 @蒋勇律师 @品牌规划师段建国 以及参与到其中的每一位。。。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天同胡清平 在南京的「商事诉讼集训营」第66期继续激情开讲!@蒋勇律师 @万法通学院-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中国人民大学李明奎博士在剑桥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2012年会上发表主题演讲。@郑玮律师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今日应何丹主任盛情邀请参加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2012年会暨乔迁酒会,苏州市司法局朱正局长,律管处顾全处长,律师协会朱秘书长、楼秘书长和苏州的兄弟律所主任及剑桥人全体同仁出席。@严文戟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人人都爱商业地产,诱而不思惑。 //@朱晓红: :#质问城市综合体#:千军万马都涌向“城市综合体”这座独木桥不是好事!适合的企业在适合的时间选择适合的城市、适合的段,选择适合的业态与适度的规模才能产生理想的商业运营效果! #圆桌大讲堂#【你敢问我敢答】盲目扩张一味复制等问题成综合体发展之殇。1月15日,圆桌大讲堂针砭劣根性,探寻新蓝海。关注@成都商业地产官博 转发评论本微博,发布你的问题+关键词#质问城市综合体#。最犀利的5个问题,将得到RET睿意德执行董事、商业地产实战家@张家鹏-Michael 现场解答,并有礼相送。 展开全文转发 70评论 41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今夜苏州中雨,返家途中,向公车站候车者请求有人搭我的顺风车,在第二个公车站有一男子问多少钱,我说免费不要钱顺路。这名男子将信将疑上了车,我说你的胆子很大很多人都不敢上车,上车后聊天,他说他是甘肃天水人,来苏州十年,在日企工作,开过墙纸店,很有趣。亲,您会在雨夜让人搭你的顺风车么?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蒋勇律师 和@律师张颖 都在争着和@倪伟律师 说什么呢?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第三届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论坛」移师广州,@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设宴款待。@天同胡清平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李淳律师 在「第三届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论坛」发表演讲「商业律师机构的第一、超一和惟一」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回复@郭雪平律师: 技术上应该没有问题,好的课程设计和组织者,参与者是关键。@天同律师事务所 @蒋勇律师 @法律猎头胡清平 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回复@蒋勇律师: 「@刘桂明 语录」信息化研讨会结语:如果说从简单到复杂是一种学术,那么从复杂到简单是一种技术,但我今天要说的是,知道什么时候简单,什么时候复杂是一种艺术。信息化就是一种艺术。@蒋勇律师 @法律猎头胡清平 @许永东律师 @天同律师事务所 @梅馨天涯 @谭芳律师'''''' 展开全文原微博 刘宏伟律师
这是开复创新工场,不是天同创新工场哦!//@金诺律师事务所: //@周丽霞律师: 支持。//@法律猎头胡清平: //@品牌规划师段建国: 明日第64期#公司法务集训营#就要在创新工场举行了,请报名的朋友多带名片。 公司法务集训营第64期走进@李开复 老师的创新工场,工场将有近30名法务和商务人士参加,集训营源自全球法律顾问协会的法务Mini-MBA课程,主要训练法律人的商业思维,时间:10月13-14日, 地点:鼎好电子大厦A座10层,感谢工场法务总监@winddriver林 的赞助,名额有限,报名请点新浪活动:🔗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