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微博屏蔽哈哈哈哈//@暖小团: 转发跟评论的对比画面太美我不敢看//@谷大白话: 评论和转发的画风//@七英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这条po简直是多角度全方位的行为艺术现场//@云雀梓_KHR: “以下为博主精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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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微博屏蔽→_→@Bonnie_敏敏: 有个朋友问:“可以找到当年恢复陈冠希硬盘的人吗?[微笑]人民需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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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成钢获刑六年,罪名行贿受贿,起刑2015年5月18日,刑满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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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在自己的平台屏蔽了国家网信办进驻调查结果,这个太牛了,谈何整改啊! - 被微博屏蔽SPAM //@何三畏: 就这样,骗子王国,一举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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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庆云南等九律师申请信息公开的三个请求事项:一、请教育部公开部长1月29日指令全国高校“四个绝(决)不”的法律依据和权力来源;二、请教育部公开“西方价值观念”的界定标准;三、请教育部公开“攻击、诽谤及抹黑”与公民依《宪法》享有的批评建议权、言论自由、学术自由之间的区分标准。
将刑法293条寻衅滋事罪条款中的“公共场合”扩大到虚拟的网络空间,实际上是立新法,依宪法只能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立法或立法解释来进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无权这样做。若两高一定要这样做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听之任之,那只能证明宪法和人大制度又一次无法发挥制度效能。 - 一个人能够成为大诗人或大作曲家或大画家,这是一个优点,但却不是道德的优点。我们没有理由要期待一个受过教育的人比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人,或者一个聪明的人比一个愚蠢的人,在道德上更优越。——罗素
【今日薛案评论】对比看才有趣:1.环球时报:“舆论反对派”对薛案反应太偏执;2.中青报:不同意将薛蛮子嫖娼与大V身份相联系
- //@富敏荣律师: [赞] //@我来自地球球: 判断的标准是“是否有现实、清楚的危险”,分析的太准确了。正如去年听韩友谊说的那样,真正的法律人对社会问题的看法往往是一针见血的,这远比无知的谩骂深刻的多//@徐利平律师: 压制言论自由,比言论自由的危险,更危险!
【2013点评@吴虹飞 案】@张千帆pku: 言论自由的宪法边界 。【微评:千帆教授的道理说得真明白】:压制言论自由的危险,比言论自由的危险更危险。
- //@洪磊artist: //@art韩冬: //@向以鲜: 回复@樊启之: 请你认真看看周一哥的提问,其中明确使用了"指挥"。在我的回答中也明确表达了军队归执政党指挥或掌控,此执政党一旦在野,其指挥或掌控权力随即转移至新的执政党。
- 被微博屏蔽//@吴祚来: 一个当政党的死亡,首先死于民心,你在民心中没有生命力,就已名存实亡了。如果当政党觉得自己还活着,那是强盗还活着,而不是当政党活着,因为当政党的生命由民心与选票供养,这两样没有,你就只能靠谎言活着。什么东西靠谎言活着?当然只有魔鬼。
有党内朋友坦言,如有亡党,或亡于这十年。此言虽逆耳,忠告也。盛世而不能祥和,国强而不能民富,发展而不求公平,致富而不讲正义,治理社会迷信暴力,建构人伦崇奉金钱,制度法律道德皆失。敌视宪政,无视民意,失信于天下,失信于国人,盛世岂可长久,国强安能永在?危言不足虑,危机不可挡。 - 被微博屏蔽
驼氏说大家是境外势力,其实他女儿才是货真价实的境外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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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搜"庹震",显示"敏感词"。一个记者出身南下掌粤省名教,把自己弄成敏感词,多牛的成就呀,来年可写进墓志铭。 - 被微博屏蔽
【宣传部如何管理媒体】“这两天的杂思乱想,陆续发在新浪微博,刚发现已被删除,整理如下备忘……就像组织部管干部、政法委管政法、纪委管党纪一样,宣传部管辖媒体,我理解这是党建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符合当下中共一党执政框架内的政治伦理。”详见@财新网 专栏文章:🔗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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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近期针对网络和微博屡屡发声,要求加强监管的居多,也有光明网评论建议“高级立法”。我的看法是,媒体本来就是人治特区,法治盲区,在没有任何专门法、又习惯于拍桌子拍脑袋拍银子拍马屁的背景下,加强监管很容易变成非法行政,与法治背道而驰。所以我主张尽早给新老媒体立法。 - 求助:一个女装品牌,发音似乎是 Ya Ge Si,在网上搜了半天没搜到。求潮人告知这个牌子的中文咋写?是个德国的服装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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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微博屏蔽 //@公民老谭-: //@王怡的麦克风: 恳求大家转发。@彭强在发感叹: 取消政治课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必需。让教育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强制的和特定政党立场的政治课违背良心自由的原则。不仅转发,也为此代祷。
为便于网友查阅,我把我给教育部的建议书与教育部的回复,合并为一条长微博。我正在起草一封新的信件,要求教育部澄清其回复中所称“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究竟是指哪条规定,同时征询袁贵仁部长本人对政治课程与政治考试的明确态度。如大家支持我的做法,请转发这条微博(望能达10万次),谢谢。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