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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成彦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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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后感:做人应该思考的一个大问题:人与天的关系。
    #悦读#薄熙来个人命运模式样本分析(文/徐艳阳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院长)薄熙来个人命运的确极端了些,但若提炼其命运的核心,撇开那些极端的戏剧化的浮沫,得出的“公约数”也许并不传奇,其隐含的价值旨趣、规则体系很可能为我们大多数人所共享🔗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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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先生英文写作水平不错,他如果去做律师的话,也是个大牌。//@童之伟: 文章一开始就不客气地消费了@贺卫方 @李庄 [嘻嘻]
    【鄙人对美英网民这样评价薄熙来案的庭审不知合适否[思考]】Institutionalize the Practice of Open Trial in the Case of Bo Xilai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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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熙来在重庆“唱红打黑”如火如荼时,童教授敢发出自己的声音,令人钦佩。谁都希望社会平稳地前进,您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必将载入史册。
    《薄式民粹主义之法学批判》前言:【按语:薄熙来案昨天结束了庭审,正等待宣判。薄案的审理,程序合法公正,控方指控被告人犯罪的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相当确实且比较充分。但遗憾的是,被告人完...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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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法律不在时间长短,关键在是否开天目。所谓天目,就是二郎神的第三只眼睛。请别歧视法硕。
    有一个法硕学生,上学期民法总论考试极差,不及格。这个学期都快结束了,仍发信要我解释为什么计算平时成绩时不能多给他几分?理由是什么?对这样的学生真的很无语!自己学习不努力导致考试不及格,不愿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反躬自省,振奋精神,认真学习,却怨天尤人、心存侥幸,简直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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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校教授:中华民族更应该是“羊的传人”】 🔗 网页链接 //微评:自古就不乏发出惊世骇俗言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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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常识,我可以判断,这决不是彭德怀的万言书。 ——看到启明星的博文《[转载]彭德怀万言书全文》有感而发的评论。🔗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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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数律师,收入都不太乐。这也罢了,我认为,更值得关注的是律师的执业环境。 //@成准强律师: 上个月在深圳某区法院立案的时,听一实习律师说,有的实习律师睡天桥下. //@蔺其磊律师: 早就如此,奇怪吗?奇怪人是高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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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位获悉该不雅照的人,应该将其作为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应该将传到网上。同时声明一下,本人并不知道该不雅照的事主是何人,这是公安机关应该查明的事实。
    网传三男两女不雅照,还有人亮出120张相关照片,我看不像是PS过的。我认为,这五人已经构成聚众淫乱罪,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查。至于首次将照片传到网上的人以及转发者,传播淫秽物品,轻者应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传播者是否侵犯了五人的隐私权,有待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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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传三男两女不雅照,还有人亮出120张相关照片,我看不像是PS过的。我认为,这五人已经构成聚众淫乱罪,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查。至于首次将照片传到网上的人以及转发者,传播淫秽物品,轻者应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传播者是否侵犯了五人的隐私权,有待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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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猜想,有点幸灾乐祸的味道。不管是什么人,也不管其犯下何种罪行,审判的程序都应该是公正的。 ——看到江苏律师纪锋的博文《2012年08月02日》有感而发的评论。🔗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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