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了两天读完包刚升先生新著《民主崩溃的政治学》。本书分析了魏玛德国、尼日利亚、智利的民主崩溃和印度的民主变迁。作者并结合已有学术成果总结出一个民主崩溃理论模型:高度的选民政治分裂与离心型民主政体相结合容易导致民主政体崩溃。对中国而言,这可能是本及时而重要的书。
- 1912年3月,临时大总统孙中山颁剪辫令,规定“未去辫者,限二十日内一律剪除净尽”。于是,法令所到之处,剪辫潮掀起人们的后脑勺狂剪。此令与268年前多尔衮的剃发令其实是同一种东西(虽没那么狠),就是为了政治目的,不惜践踏个体尊严个体私权。贴着民国标签未必就是人民之国。
- 专制向民主的转型过程中,预期转型成功率最有效的方法,是人们对财产权和其他私权的普遍尊重程度(包括对那些用不正当手段获得财富的,在进入正当司法程序之前当无罪推定),它与转型成功率成正向关系,即使是已经初建民主制度的社会,民主能否稳定和巩固,这也是极好的检验方法。
- 不记得是谁说的,可能是韩寒,他说人怎样才能过得幸福,一要过得幸福,二别让人知道你过得幸福。许多时候,检验友情的不是落难,而是好运,真正的朋友会为你的幸运和成就高兴,就像他们自己也得到了同样的好运与成就,假朋友则会因此对你倾泻莫名的恶意。
- “对“敌人”话语的过度依赖,也许正是革命信仰的悖论所在:革命消灭越多的敌人,剩下的可供消灭的敌人就越少。如何解决“敌人”越来越稀少的供给和继续革命对“敌人”越来越大的需求之间的“供需矛盾”?想象往往就成了的捷径。”(刘瑜)评:刘瑜写学术论文也写得挺黑色幽默。
- 正常的人不可能对受迫害不感到恐惧,但十数年如一日地咀嚼这种恐惧,久而久之恐惧感会因为熟悉它而变得越来越淡,最后或许就可以仿佛从来没被奴役过一样自由地生活。许多年前开始,我在言论上谨守仿佛没有管制一样地发言便是这一咀嚼恐惧过程的结果。
- 当年倒韩潮将许多人划为两个观念阵营,今年的台湾318占领国会事件也将许多人划为两个阵营,这或许已经不错了,因为95年前五月四日那场大火将北京知识界划出来的两个阵营里,其中一个阵营里几乎只有梁漱溟先生一个人。只根据事实本身而不是根据立场判断是非曲直,在这国向来很难。
- 被微博屏蔽不知尊重个体自由、不知尊重个体财产权以及其他私权的反抗,是以暴乱摧毁旧暴政在内的一切秩序,名之为革命也只不过是化了浓妆的暴乱,这种伪革命只能重建暴政,别无所能。列匪帮毛匪帮的共产伪革命,就是一群践踏个体私权的暴徒推翻没他们那么暴的暴政后建立登峰造极暴政的典型。
- 既无民主革命成功的先例可循,又无源远流长的法治传统可继承,只有数千年的暴政鬼打墙,目前也还深陷这样的泥淖里,对于这样一个有着十三亿人口的烂国奴族来说,没有什么比持续而坚韧的启蒙----自我教育下尽可能多个体的伦理觉醒---更重要的了。革命当是启蒙之果而非其因。
- @剑芒107A 老李,这国前现代向来没有政治学。政治这词从古希腊以来就是指处理众人之事,是个平等的自由人自治的含义,这含义直到现在,对90%以上国人来讲都还很陌生。古希腊古罗马古希伯来人的选举之类,这国在前现代都是闻所未闻的东西。中西方文明并非时间距离,而是性质不同。
- 熟悉我观点的朋友可能知道,数年前我就明确提出,自由先于民主,自由是民主的基石,无自由则无民主,尽可能多的个体追求自由才可能有人群的民主与共和。现在我增加一个观点,法治也先于民主,追求自由者应自觉自律地心中常怀对良法的敬畏,不存在无边界的自由,民主是结果非原因。
- 有些所谓革命党,我戏称之为割命党,是因这帮人除了喊打喊杀肆意谩骂,尚不具备任何革命所需要的智慧,他们不懂宪政不懂法治,连私域公域基本边界都懵然无知,让他们简单分析一起社会事件的是非曲直他们都没能力,这副德行革命个鬼啊。头上盖了戳的未必就是革命党,也可能是配军。
- 109年前孙中山在伦敦拜访严复,严复说中国只有靠办教育改变,只能慢慢来急不得,孙中山说俺们等不了。后来,孙中山的行动充分证明了没有法治行为能力的法盲革命家会把国家带到哪里。东施不可能靠热愛西施就成美女,没有自律严谨的行为,法盲也不会靠喊口号变成尊重规则的人。
- 去年底访台时发现台湾受日本文化影响深巨。228很大程度上是台湾人对此前正常期待国军破灭的产物——大陆对暴政较麻木,而那时台湾已不习惯暴政。经常想的一个问题是,未经宪政殖民的13亿人大国,有真正法治观念的人不会超过万分之一人口,且如此边缘,它真有能力自己成功转型吗?
- 如果要速成地了解这国政治史,而又只能读一本书,我想应该是《商君书》。这部书读明白了,对于历代官府以及民众基本的公共特性,也就大致了解了。
- 下午,打扫卫生的阿姨说,咱中国不能搞多党制,搞多党制谁也不会服输,只会打仗,老百姓更没法活。我说也许加上其他制度会可行,她坚持己见——我既不同意也不认为她错,并佩服她的洞察力。她两女儿一个在美国一个在日本,我建议移民,她说不习惯国外生活,宁可在这儿,虽然啥都贵。
- 英美史上的大转型,都跟法有大关系,应了罗素所谓成功的革命都由敬畏法律者完成的论断。法是什么?法是规则是制度是实践伦理是底线共识,是秩序。这国有造反无革命,是因从无自由之法,只有奴役之法,土鳖把人整狠了,另一帮土鳖高喊土鳖宁有种乎造反,重建土鳖之治,屁法度木有。
- 日本即使在幕府时代,绝大部分底层人家哪怕再穷也干干净净的;德国,在希特勒上台前的魏玛时代是欧洲文化创造力最活跃最宽容的国度。即便如此,他们在走上军国之路战败后,若无美国对他们的宪政殖民,他们也未必能自救。至于这国,除了暴政鬼打墙,其他一切想象似乎都很艰难。
- 历史就像河流,至少最初的水源是人本身而非制度,即使到后来制度和人已彼此镶嵌,若要改制,人依然是决定性的源头,依然是美德决定善制而不是相反。唯制度论就像老鼠大会作出给猫挂铃铛以预警的决议,难度不在铃铛,而是谁去挂这个铃铛。我不相信没有伦理自觉的人民会有善制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