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70年后咋办】刚在京买房的陈卓无意中看到《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未获批准的,期满后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 网页链接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