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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瀚微博236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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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那些被暴政迫害并反抗暴政的人们在为我们侥幸安全一点的人们在提高暴政的成本,抽象而言,支持和帮助这些人并不存在道德优越感,而是其他人的义务,因为其他人是此中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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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要赶上阿萨德政权,下回垬只能用核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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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时代号称政治挂帅,实是奴役和作恶挂帅,这导致邓以来人们普遍厌恶政治,迄今尚有有许多人以蔑视政治来显示自己对现政权蔑而远之。事实上,以政治原意即处理公共事务而论,这国除了民初从未有过真政治,有的只是权谋、服从统治之类的伪政治。为宪政而奋斗的同时,得为政治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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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非的转型乱相吓坏了一些人,甚至以此作为反民主的论据,这是短视的。民主的质量取决于自由,但自由也需要民主的护持。刘瑜说的专制后遗症会在民主转型过程中长期存在(咱现在连说后遗症都还没资格),若因刚开车时并不那么严重的车祸而从此不开车,岂不比从未开过车损失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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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是太籽党你会进行宪政改革吗?或者说,你相信自己是圣人吗?用脚指甲盖都能想明白的事,为什么一定要吃了二百个耳光之后才做恍然大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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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不会鄙视公法学者。只是,你也太搞了,说得中国好像已经具备中世纪的法治水准了一样。//@雾笼南湖: 回复@萧--瀚微博236世: 中国民法学者除了鄙视行政法学者,就是停留在中世纪的民法学上,在他们看来好像学行政法都和政府站在一起儿。鄙视公权和公法学者,无益于中国法治。
    回头有时间有兴致的时候,我一条一条谈私权。私权不彰,宪政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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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正是给我提供论据,私权受公权之害所以私权要自卫,土地都没有私有化 有什么物权?但人民若不为私权奋斗,谁会赏给你土地?公权又不是观世音菩萨,自己把自己给布施了。//@徐利平律师: 真正的逻辑是:宪政不立,私权不安。《物权法》实施近六年,私有财权更安全了?私有财产主要来自哪里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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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思想的深刻在于在他那个时代,像他这样牢牢盯住自由两字的人廖廖无几,他所批判之国民性集中于奴性,就是自由的缺失,故即便他骂过胡适,胡依然视他为同道。所以我才在一篇纪念鲁迅的文章中总结说,将鲁迅和胡适割裂是个天大的误会,读鲁迅回望来路,读胡适遥望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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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的宪政制度下,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不是民主,而是自由。民主只是包括政权合法性的政治合法性授权仪式,授权完了也就没它太多事,而权力无所不在无所不用其极的扩权欲望,只有时刻警惕政府扩权、并愿意支付代价的自由精神才能制约它。自由是根,没了这根,民主就是个屁,甚至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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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政并非一劳永逸,英国以及欧洲宪政史表明,即便在自由传统如此深厚的宪政母国英国,人民一旦不珍惜自由不肯承担自由的代价,企图不劳而获吃大锅饭,政府就会借机扩张权力。没有撒切尔夫人这样主动缩减政府权力的伟大政治家,就是宪政母国同样会被工党之流搞得民生凋敝毫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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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提出过两类分权制衡协同论。即较为合理的国家制度应是:个人私权与政治权利、社会权力与权利、政府权力,三权分立与制衡,加上政府权力内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与制衡,如此才可能达致完整的权力权利相互制约、协作与平衡。仅强调政府权力分立与制衡而忽视私权与社会权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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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老朋友何海波教授说:"以私权对抗公权,逻辑错位。"我认为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分权制衡是为了避免集权,免于权力无制侵犯人权,但没有以个人主义为观念基础的私权发达的强大社会,公权内部再怎么分立,依然不能解决权利保护问题,公权能否被约束最终取决于私权而非公权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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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强大的私权意识与生活习俗,如何约束公权?谁来约束公权?指望公权自我约束才是逻辑错位。 //@荷叶田田02: 彰显私权,先要约束公权。以私权对抗公权,是逻辑错位。
    回头有时间有兴致的时候,我一条一条谈私权。私权不彰,宪政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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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用自己的车拉客人送货物,这是你使用自己的财产进行再生产。这本是私权,但官府说,不行,未经我准许发给你牌照你不可以拉货拉客人。这就是你的私权被侵犯了,你在不得不办牌照的同时,至少要给官府竖一个中指,认真地告诉他们,你们侵犯了我的私权。你们该从我的"车"里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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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是合法的民主政府,它的权限也最多只能在公共规则的立法范围内,而不能进入公民的私德领域立规,私德由没有强制力的非暴力的社会柔性权威确立,而且它经常因世异时移而变迁。一旦政府进入私德领域用枪炮逼迫人们追求高尚,那就是奴役,就是全面的堕落,就是极权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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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蛮子犯了花案固然不对,那是私德;但国家公器象花痴一样开足马力样炒作花案,文字和画片堪比三级片,会不会教坏小孩?在国际社会上会不会有碍观瞻?老衲不得不说,到底是薛蛮子还是这个国家得了花柳病?[衰][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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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薛蛮子的做法绝不仅仅是一种恐吓,更是一种试探。牠们要了解经过那么多年党汁洗脑,到底搞出了多少可现用和备用的脑残,没有足够的自甘奴做牠们的舆论打手,做牠们的红眼睛阿义,牠们不敢贸然揭锅。故所谓人微言轻木有用是错误的,我们人不微,言也不轻。有必要及时说出Fuck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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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博文长微博《下流官府思路广》 “社会名流们本当洁身自好、忠诚于家庭,但这只是社会伦理倡导,而不是任何人有权强力推行的。为了...为了...,而用下三滥手段...,那么,亲眼目睹下流官府作恶方面创造力的同时,不但见证公共伦理如何被践踏,更见证它是如何诱导甚至威逼人民堕落的。”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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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挖眼者并非贪图眼角膜,这更令人恐怖,就像自甘奴比领薪五毛更可怕一样。五年前,我预言这国1949年后历经了国家精神病时代和社会精神病时代之后,已步入个人精神病时代,现在觉得当时的说法不准确,应该改为国家变态时代、社会变态时代和个人变态时代。对变态,没有任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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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产主义这种东西,即便它是可能的,也不可能是被强行推行的。这里有个基本逻辑问题,按照经典的马克思理论,共产主义是没有政府的,而有能力用刺刀和枪炮强推共产主义的只能是政府,如果政府的共产主义信念足够坚定,便应该解散自己,一切未解散自己的共产主义政府全是赝品[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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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共产主义和相信无政府主义一样,问题都出在对人性过于乐观。人性中有着极黑暗的方面,人类不可能完全通过个体自律建立秩序,因破坏容易建设难,建百层高楼需要数百人整年的时间,这还不包括各种物资,而炸掉它只需足够的炸药和几分钟。诺齐克最小政府论才是人类可欲的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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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才很少有全科的,通常某领域的天才到了别的某领域就一白痴。比如,托尔斯泰是世界文坛上极少数无争议的大师之一,但他在社会问题上曾发表过不少极愚昧的言论,比如鼓吹土地公有制,认为土地和空气、水一样,不能私占。他蠢在从未想过土地不可能公有制,若非私有制,必是权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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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时间差不多是每天一转,比以前几分钟、几个小时转一次算是有进步了,好比这国的人权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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