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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先明90991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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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9日两位律师到昆明市看守所,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出示了相关证件,办理了相关手续,要求会见当事人马玲和马燕,看守所以接到办案单位通知“不允许律师会见”,拒绝了两位律师合法会见的要求;两位律师告知这种做法是违法的。看守所的值班人员表示没办法,必须由办案单位同意才行。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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