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王五四律师的头像

王五四律师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王五四律师

    //@小斯在南京: 能否阻止下一个夏俊峰案悲剧发生?答案很难肯定!
    【凤凰知道:他们为什么主张“刀下留人”】 沈阳中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故意杀人罪犯夏俊峰今日被依法执行死刑。两年多来,网上此起彼伏“刀下留人”的呼声,终不能避免夏俊峰成刀下之鬼。其实主张“刀下留人”是有法律依据的,那么是什么样的依据?夏俊峰可不可以免于死刑?凤凰知道为您解答,请戳图
    1. 微博附图
    转发 7694评论 19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五四律师

    //@检察官李小萌: 公立大学的教授啊,纳税人花钱就养这样的专家?观点雷人不要紧,基本事实胡说八道就是蛊惑、就是谗言。//@声音法治周刊: 今日最佳娱乐帖
    【胡鞍钢环球发文: 修正其集体总统制伟大学说】中国集体领导制明显优于美国总统制:美国总统个人权力过于集中,对外决策几乎由个人作出;决策失误要由整个国家和国民承担。中国特色集体领导制,非常适合中国基本国情和文化背景,特别有利于中国创造和治理奇迹,是国家制度创新者🔗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