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通报案情,刘清平于2013年4月14日就携款逃跑,从刘清平出逃到5月17日案发期间,大华公司继续大量吸收我们受害人的资金,这是典型的资金诈骗,大华公司经理和业务员在此期间吸收的资金流向哪里了?呼吁政府清查资金流向以及业务员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决不能轻饶刘清平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