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提出:制订实施粤东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粤东城际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促进汕潮揭同城化发展;加快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以汕头市中心城区为中心,潮州、揭阳、汕尾市中心城区为副中心,县级市城区(县城)为重要节点,其他小城镇为外围组团,优化粤东地区城镇空间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