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炸弹。 筹办期的确定问题又来了。//@怀念没有ot的时光: 啥?2012 15号文? //@税务视野: //@葛长银: 分享。补充:职工教育经费按8%列支的范围扩大到中关村等地区的科技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明确开办期间业务招待费按60%扣除(没有5%。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