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重庆黎强之女的头像

重庆黎强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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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父亲的事在我脑海里萦绕了一整天,久久不能入眠。虽然现在所有的努力都不能再换回他,但你一定要坚强,家中的事情尚未了结。丧夫丧父的妈妈姐姐仍身陷囹圄,一定要安抚好她们的情绪,有些事待确保家人平安后再议。务必对你妈妈尽双倍的孝道。
    律师五月份见了我父亲,没想到是最后一别!“最后一次见他,脚镣和手铐之间有条50公分的链子,一天24小时只能弓着腰。问其原因,说是又上当了。一个管教干部故意激怒他,发生了口角,结果被大拷伺候了一番,并威胁要被整死,逼迫写检查,承认打管教干部。无奈,只好写了。领导将此送给最高院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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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药品补给没有送来,朋友随医生去拉拉药了,我留下来扎营搭帐篷。下起了很大的雷阵雨,非常冷。请明天走山路的人们一定一定一定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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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地】爸爸在基地76+5天,期间一直被手铐脚镣头套地武装到牙齿,有条铁链一头贯穿刑具,一头固定在墙上,使其动弹不得。前5天6夜的“集训”,未吃未喝未眠,每次晕厥后会喂几口米汤。他至今仍不知这个仅办过家案的基地就位于离家十多分钟的云篆山风景区的一农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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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了博文 《关于重庆“11.3”出租车罢运事件》 - 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 -关于重庆“11.3”出租车罢运事件 渝检五分刑诉[2009]289号附1号指控:“2008年11月2日,在重庆出租汽车集体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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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11.3出租车罢运事件】2009年7月14日我父黎强被灌上“最红的黑社会”的名号后被抓。事后B o说2008年的11.3事件是市政府下决心“打黑”的重要原因,但此案件从未在任何法庭进行过审理。“11.3”亦是我父被“钦定”为“重庆痛下决心打黑第一人”的起点。从此掀起了重庆民营企业长达3年的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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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宪?】薄都在渝时出台了各项政策,狱中的任何文化娱乐活动都不允涉黑人员参加;行政奖励、刑事减刑方面:每月记分不能记最高,年终不能评“劳动改造积极分子”,甚又上升为所有涉黑人员均不予以减刑(这条于今年5月才解禁)。在我国宪法出台30周年之际,试问此举是否属于明目张胆的违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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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每每接见,爸爸常教导我人不能受了灾难就消沉。因此他在患眼疾的情况下仍坚持锻炼、学习。从2010年5月6日分下队迄今,坚持学习,并参加自考,已经合格6科;10月刚考的2科成绩尚未公布,但也信心满满。难以想象在高墙之内是需要何等的意志力和自我调节能力才能做到此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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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事件】因此”成名“,由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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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袍哥】刚才@李国斌律师 几度提到“袍哥”,其实首闻其词还是多年前看虹影所著《饥饿的女儿》中提及。在重庆这个充斥着袍哥文化的城市,从事【运输行业】又难免会让人产生联想。父常为私营企业在这行受到的不公待遇奔走即言,曾劝其退行,未果。尝到枪打出头鸟的滋味后,道“没听你的,肠子都悔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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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父缺点]工作狂,嗓门大,脾气躁,说话直,个性刚……厉王扶渝后,恍悟始终不及阅史少,莫言乃是渡江之船票! “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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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长青律师】对于赵爷爷,我充满了感激。他在风口浪尖上直言不讳,或许是秉着对公正执着的追求,对法律殷切的期盼,以及对暴戾恣睢之人直接的挑衅。我节选了赵长青教授在2009年10月在重庆市五中院一审中对于我爸爸“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辩护词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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