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袁裕来律师: 中肯。 //@袁裕来律师: 本文叙述的堪称李天一案的律师群像。与李庄案不同的是,有些律师在本案中充分暴露了丑陋的一面。推荐阅读。
#新刊推荐#【围猎李某某案】李某某案成为一场所有人对一个人的战争。这是个角斗场,也是个名利场。这起舆论“名”案友军和敌人边界混乱,同为被告律师发生了最激烈的搏杀。没能成为李某某辩护律师的李在珂发短信给梦鸽说:“看你们笑过是如何哭的!”他对记者说:“把我做封面,绝对好卖!”
【李天一主辩律师陈枢:三家赔偿45万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吗】现在已有本案辩护律师正式宣称三家赔偿45万,并且已经支付,以换取所谓对方谅解。45万超过实际医疗费金额极可能是100倍以上,符合国家关于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吗?家属实施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巨额赔偿,法院不应支持……🔗 网页链接
- 回复@子9来自边缘的明信片: 如果受害人死亡了是不是案子就查不清楚了,你们被有些律师给误导了。 //@楚贤律师邹金华: 法官如有疑问,可以去找受害人查证,但要求受害人出庭,陈有西律师把基本的法律搞错了,受害人不是证人。
- 我查了下网上媒体引用第一条短信的内容也基本只引用了这个照片上公布的部分内容,这样下去会对梦老师极为不利。务必引起梦老师重视。
- 第一条短信把前面的部分隐藏了!从李在珂律师的博文中的内容来看,“就是欺负我!”前面的部分应该是欺负他们所里的年轻女律师这样的内容。第二条短信内容其实我认为李在珂是在梦老师,而且建议很中肯。后面的人脉方面的宣传虽有些 不太恰 当,但因没有实际接受委托也没有太大问题。[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