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驶应当文明使用车灯,在灯光照明良好的的城区道路上或近距离跟车时不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央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或应在距对向来车150米先要改用近光灯。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