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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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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并购观察

    【59号文税收筹划】上市公司预发行股份收购甲、乙、丙三人持有的A公司100%股权,由于A公司评估增值高,根据有关规定需要交纳评估增值个税(苏宁环球);能否在重组前把个人股权按照成本价平移到法人股东再收购,然后根据59号文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不确认资产转让利得??应注意何事??大家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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