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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roDalv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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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一个人的单独事例,就提议废除一种法律或者说一种大家都认同的准则,这是何等荒谬,天朝迫害他固然不对,但你这种想法更无耻,是不是以后你另一个朋友犯其他事,你就要提议废除另一个东西?//@徐昕: //@当当网李国庆: //@吴稼祥: 非罪化提法相当好。//@小凤丢手绢: 合法化很难,很多国家实行非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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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蛮子事件,再次把性产业合法化议案提上日程,2006年,我就在我新浪博客上发文,主张性产业合法化,现在把该文再贴在这里,供参考:“ 让娼妓晒到太阳——读2500年前一首婊子赞歌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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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毕业有感 胡夏 - 那些年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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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字叫什么好我实在想不出来了

    笑shi我了,@张发财 的《大家都很2》里面有说到这回事,@张发财 先生评论说:这是绑架加强奸。如此说来,什么李敏镐啊,什么韩庚啊,什么胡歌啊,什么吴尊啊等等帅哥在古代不是很容易被绑架加强奸,人身自由都没了。ps:傅青主是谁?还记得七剑下天山里的一剑--莫问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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