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微博屏蔽
- 被微博屏蔽谢老冉高举,我无法与玉闪相比,他是真正行动者。 //@冉氏艺文志: 明磊磊落文字配受难之玉闪,真可谓双璧。
玉闪今天下午被以非法经营罪批捕。我以《难有不辞真男儿背信弃义大国耻》回忆他与光诚案始终。请大家阅读。
- 被微博屏蔽玉闪今天下午被以非法经营罪批捕。我以《难有不辞真男儿背信弃义大国耻》回忆他与光诚案始终。请大家阅读。
- 被微博屏蔽再转给北京公安局公民书。另外我想说的:我书写玉闪写给光诚的诗时,感动又羞愧。当年,因为对光诚无能为力,我放弃了行动。而玉闪仍热心救助,一往情深,对玉闪延丁夏霖,我会呐喊到底。他们完全无罪!放人。
- 被微博屏蔽北京公安局:我和你唯一的共同语言是法律 致北京公安局的一封公民书
- 被微博屏蔽我还没老到连转这样文章的勇气都没有。飞雄勇士也。作为南周前记者,郭为声援南周受难,但他比南周走得更远更清醒。建议朋友们务必读一下!
- 被微博屏蔽只说一句话:抓郭玉闪时,你沉默不语,抓寇延丁时,你沉黙,抓夏霖时你沉默,抓何正军时你沉黙,抓徐晓时你也沉默,抓薛野时你也沉默,面对邪恶,善良的人啊,你要沉默多久?这是瓜蔓抄!
- 被微博屏蔽我无法克制自己的恶心 翟明磊 有一个自称依法治...(使用@长围脖 分享)
- 被微博屏蔽
- 此刻,我在上海,写一篇回忆。在这个国家,经常有一些人因为良心而无声无息地消失,这比死亡还恐怖。两天来,我的两个好友,郭,玉,闪与寇,延,丁被抓。也许中国会诞生一种新文体,因良心友人失踪而呼吁回忆的文体,我觉得可以命名为“悲忆体”。 🔗 网页链接
- 武士 站起来 让我们诅咒潜规则与酷吏 站起来 我听到孤单时我有同类 站起来 象海鹏一样 把习惯弯曲的膝盖笔直树起人字 站起来 这本来就是公民的姿 势 今天 程序需要正义 正义也同样回归程序 在阳光下 法庭将被无数双眼睛擦亮 上海曾是中国自由的胸口 不愿看到更多的人死于心碎 歌唱驱散狼群展开全文
- 今天是我开心的日子,兄弟海鹏妻子小梅出狱了。海鹏刚睡醒,电话中他说等了三小时,见到小梅一霎那仿佛这几年所有疲劳都涌上来了,才知道这些年靠屏住一口气活下来!,国慧说的好:蟹妈蟹爸一家终得团圆, 无高洁不屈之月,乾坤也难朗朗,有以身抗命之人,乌云能奈何?!今,陌上花开,君已缓缓归矣!
- 越南的海尔厂挂日本旗自保,本大国屁股崛起的标志图。你还做中国梦吗?
- 汉声参加农好农夫集巿!1月4日-5日,10:00-17:00,浦东芳甸路199号大拇指广场二楼(玖熙对面)。将带去汉声马专辑,大过马年,中国米食,宁波年糕,美哉汉字,蜡染,水八仙,大闸蟹等书,由编辑翟明磊为您讲解。这是汉声为支持上海有机农业集巿特开的窗口!我们种心田,奉与有心人!新一年第一集展开全文
- 被微博屏蔽评:做为前南人士我都感觉丢尽了脸!新闻人为了信任和荣誉不惜与恶势力决斗,怎可出卖支持自已的朋友,天下之亡亡在士人不知耻!郭飞雄,我挺你!你为南周坐牢的话,这份欠债我有一份!天涯海角为你复仇!不向强权低头。这就是新闻武士道!翟明磊
最牛标语:砍伤学生事件后,某幼儿园门口贴出标语:“冤有头债有主,出门右拐是政府!”•••••[good]
- 这是个怎么样的国家,我们当然清楚。我们要求的是不倒退,然后一厘米一厘米前进。 //@周泽律师: 什么当然无存,你感到自由过吗?
若由政府判定何为谣言,言论自由则荡然无存 -------- 反对两院网络惩谣部分司法解释 翟明磊 谣言是可恶的,打击谣言总是对的。这是老百姓的逻辑。这次网络打谣运动正是利用了老百姓的逻辑,也让一些批评者无法抓住打谣运动错误的要害。🔗 网页链接展开全文
- 若由政府判定何为谣言,言论自由则荡然无存 -------- 反对两院网络惩谣部分司法解释 翟明磊 谣言是可恶的,打击谣言总是对的。这是老百姓的逻辑。这次网络打谣运动正是利用了老百姓的逻辑,也让一些批评者无法抓住打谣运动错误的要害。🔗 网页链接展开全文
“宪政”——无论作为政治话语,还是制度安排,在中国都处在命运的临界点上:是存?是废?是死?是生?这也是中国命运的临界点。——我今天发表的分析四个月来宪政争论的文章:🔗 网页链接
【对于“污蔑狼牙山五壮士而被拘留”说几句话】不管您在微博上对哪方面感兴趣,我呼吁各位都关注下此事,按照如今事态发展,说不定哪天你回到家……就被拘留了。(详见长微博)
上午与下午,与@斯律师V 连续会见@记者刘虎 。老虎状态不错。从会见所了解的情况来看,老虎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就是其通过微博对多位官员进行批评、控告和检举,其中包括四位副部级干部,一位厅级干部,多位县级干部。老虎称其微博披露的内容,都有可信信息来源,其中有的是转发,有的其亲自调查过展开全文 - 当年野夫欢迎冯正虎回国的妙对子:虎气必催天地色新,海上欣迎冯正虎。猿声难挽江河日下,人间笑看网评猿。 //@踏月帮主: 沪上法官齐遛鸟,叶底黄莺一两声 //@和光陶社挑夫: 妙句 //@翟明磊在雾里: 妙句,绝骂。
[也该研究事实、证据和法律]六六: 南方周末颠倒黑白:对一个11岁的孩子来说,任何与其发生性行为的成年人都是强奸;任何从与其发生性行为的过程中谋利的都是胁迫卖淫。什么叫一个11岁的孩子自愿卖淫,不存在强迫?作为一个媒体能写出如此恶劣的罔顾事实的文章试图为犯罪行为翻案......不可原谅。 我认为,吴虹飞的我想炸......连扬言都不算,最多属于情绪宣泄和表达而已。 ——看到杨学林律师的博文《女歌手吴虹飞的罪与非罪》有感而发的评论。🔗 网页链接 - 这个姑娘有点二,但她无罪 (吴虹飞事件评论) 翟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