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入异性恋婚姻的男同志真是自我接纳不够好么?那我想有几个问题值得商讨:1,到底什么样的状态才算对自己的同性恋身份接纳不够好?2,已经和父母都出柜但是却觉得因为不结婚影响仕途的人算对自己接纳不够好么?3,基本公众场合都以同性恋者身份出场但是确是异性婚姻的人算不够好么? 【已婚同志的烦恼】我是gay这件事,终于被妻子发现。虽然她没有很确实的证据,但她以结婚后我对她的态度、我相识的同性朋友、我们极不成功的性生活和我在性生活中极不协调的方式等等中发现了蛛丝马迹,亦从中推断出这件事...————博文片段来自张北川:生命•围城外内(二)🔗 网页链接 从今日起,此微全面暂停。如有紧急(决定生死)之事非要找我的,可私信留言。其他关于任何与同妻议题有关的适宜请联系 @莎兔叫阿落 。 同妻寻求帮助请找 @同妻家园 这几天看到有人讨论‘圈子’的话题。忘了在哪看到的了。@阿山的围脖G 这里面讲的内容对同志自我认同也有好处。Shape Your Identity Or It Will Shape You - 🔗 网页链接 文章链接。一篇短文,但是下面的一些留言也值得一读。http://t.cn/zTfLQr5同妻联合会: @肚大兜桑 记得上次说过,关于man 的用法么? “Nothing discloses real character like the use of power,” wrote Robert Green Ingersoll, reflecting on the legacy of Abraham Lincoln. “Most people can bear adversity. But if you wish to know what a man really is, give him power.” @夕阳爸爸65 : 回复@郎-雀 : 把自己当作依附品,本身就是对自己的不尊重,怎么指望别人尊重你,如果自己自己只有做依附品的实力,那就认命吧,照着依附品的生活方式去过日子。哈哈,不好意思,我也真的这么认为啊。@壮熊小熊狮 : 回复@Almost追梦者 : 我现在觉得拉拉组织更适合做中国同志的平权运动,最近观察了一些拉拉的权益运动组织和公知,感觉无论从组织规划、舆论导向、人员意识形态整体上比GAY相应的组织和公知强得不是一点半点。 @郎-雀 在我看,这是更典型的不懂得尊重女性的表现。而且在网络上,从什么大V,到普通网民,再到这位同学,还有那个对林妙可说恶心话的人。如果网络上号称自己是公益人,以这样的姿态对待女性,不仅是不敢恭维,我是坚决反对的。就像我坚决反对对同性恋群体的歧视一样。@夕阳爸爸65 : 回复@Almost追梦者 : 如果同妻感觉不适合这种婚姻,同妻的身份很好摆脱---离婚,可是她们为什么不离婚还要抱怨呢?同夫为什么不抱怨呢?本质上是这些女人还是把自己当商品了,感觉赔了本钱(贞操),恼羞成怒,把封建贞操当本钱,又要以现代女性讨性满足,最后肯定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展开全文 沉樱缤纷:这又涉及到一个问题,是不是在说选择同直婚的原因就是为了孩子?对这点,以前我是十分的憎恨,就像美国Gay Husbands, Straight Wives 的负责人说的这个原因实在是太自私太absurd 。但我现在也认为这的确是现实非常现实的现实。那关键就是你们愿不愿意承认这个现实?选择同直婚就是为了孩子。 展开全文 沉樱缤纷: 也就说在允许同性结合的十几年前他们的同性恋与异性结合的现象已经很低。因为歧视偏见造成同直婚这个某种意义上成立。但法律是说只能异性结婚,没有说你必须要结婚,不结婚就是违法的。所以说可以单身啊。那说道单身涉及的就不是法律的问题了而是传统观念的问题了。不要指望法律解决任何问题 展开全文 【百余同志父母致信人大代表 呼吁为同性婚姻立法】我们的孩子是同性恋,无法与相爱的人合法组成家庭,却拥有与异性结婚的权利,造成“同妻”“同夫”等社会问题。难道法律要鼓励同性恋与异性结婚吗?呼吁尽早修改《婚姻法》,让中国6000万同性恋公民拥有婚姻权。@同性恋亲友会 : 🔗 网页链接 2a)中国社会女性地位持续低下。这是造成众多女同走入同直婚的直接因素。男同在自己的婚姻中又有几个能做到对自己妻子的充分尊重?如果用欧美社会状况来衡量,恐怕个个都是差等生。不管你是gay 还是直人,因为性别平等观念,让同直婚姻中尤其是女性相对于中国女性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例如离婚问题 展开全文 【欧美同直婚和中国大陆的不同点】1,我在欧美同直婚网站上看到的案例,人家在结婚的时候都没有明确认可自己是同性恋,很多都是结婚10几年甚至20几年之后才和自己妻子出柜的。而我在国内看到的各种例子不是。尤其是很多80,90后都是明确认可自己同志取向,并混圈子很久的,连和女性性接触都成问题的。 展开全文 【欧美同直婚和中国大陆的不同点】1,我在欧美同直婚网站上看到的案例,人家在结婚的时候都没有明确认可自己是同性恋,很多都是结婚10几年甚至20几年之后才和自己妻子出柜的。而我在国内看到的各种例子不是。尤其是很多80,90后都是明确认可自己同志取向,并混圈子很久的,连和女性性接触都成问题的。 展开全文 1,您号称专业心理咨询,但是却用‘小三’这等充满歧视与具有很大争议的词汇来论述您的观点,先抛开您的观点的可行性,光说您的职业操守和素质,您觉得合格么?中国目前没有严格完善的心理咨询从业审查吧?通过阅读您所说的一系列的言论,我想我应该有理由怀疑国内心理行业界的质量。 婚姻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结构单位。如果在婚姻家庭里,小三可以以爱的名义自由出入,家还是家吗?孩子从谁?老人依靠谁?对于我提的破坏婚姻家庭罪,围脖们各抒己见,别在微博里骂人,用生殖器骂用性活动骂,不管你透出你是什么职业,都不会让人高看你。 回复@阿山的围脖G : She has tracked one hundred women for more than ten years as they have emerged from adolescence into adulthood. She summarizes their experiences and reviews research ranging from the psychology of love to the biology of sex differences. 展开全文 节选几段翻译下:Infidelity and Forgiveness: The Complexities of Coming Out in a Straight Relationship 🔗 网页链接 节选几段翻译下:Infidelity and Forgiveness: The Complexities of Coming Out in a Straight Relationship 🔗 网页链接 修身养性的醋考拉: 接触过不少同妻在诉讼离婚的时候都想判婚姻无效,根源是她们对二婚自己的不认可以及社会在二婚问题上对男女的差异,但是在法律上判的时候性向不在无效范围内,所以怎么判是个问题。另外同直婚姻牵扯到财产比普通异性恋离婚更麻烦,不论是同妻同志,都见过紧咬财产不放的,不值当。 【法官建议发现配偶同性恋可退婚】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发布调研报告,近年来的离婚诉讼案又有新类型,出现了因配偶存在不正常性取向,而提出撤销婚姻的情况。然而,目前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对同性恋问题并未涉及,因此法院建议,在今后的立法中应将此类婚姻归为可撤销婚姻,撤销后的身份就能恢复为未婚 @nchlee : 很多同性恋进入异性婚姻是因为父母逼婚,而父母逼婚之所以有威力,是因为中国子女对父母有人格依附的问题。而同妻,嫁了一个骗婚的同性恋之后觉得自卑羞耻,看来也是同样由于人格依附问题。@沉樱缤纷 : 看到国外的同妻组织同志组织都有提到如何让孩子接受自己是同性恋。他们提到年龄越小越容易接受自己的父母是同性恋。而且认为个体差异太大,有的孩子接受快点,有的慢点,但无论孩子持有怎样的态度都没有错。更重要是大人如何去帮助孩子,而不会批判孩子的看法,哪怕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