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公共场所的问题上,洪老师的认识显然与部分刑法学学者有所不同//@周泽律师: 回复@南京王捷律师: 奇怪,央视为啥不找个刑法专家接受采访 //@南京王捷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在接受央视采访中,认为网络空间包含在公共场所的范畴。
- 《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刘虎的行为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北京公安机关立案和拘留的案由有误。展开全文
【北京警方证实记者刘虎被刑拘】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新快报记者刘某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此前,刘虎曾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称其任重庆市委常委、万州区委书记期间,在处理国企改制事宜上涉嫌渎职。@平安北京
【一幅图,读懂中国】为什么征地,为什么强拆,为什么开枪,为什么人民 详见
我和纪参事:不得不说的故事。详见长微博、财新网博客(http://t.cn/zQz6wCk)和新浪网博客(http://t.cn/zQzigxd)。
- 涉嫌挪用特定款物不错,但能否构成犯罪需要进一步调查,如果按照制度确实用于救灾、扶贫,虽然未用于当初承诺项目,但由于还项目未最终获批,不能构成犯罪。//@杂谈微吧: 网友质疑:红会挪用捐款8千万真用于博爱家园?还是被黑了?
红会承认挪用08年@方力钧 等义卖捐款8千万,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责任人应判刑3-7年,红会仅道个歉说沟通不够,至今未见任何责任人被问责。更关键是:红会挪用捐款8千万真用于博爱家园?此前博爱家园所有材料从未提及包含这笔捐款。博爱家园曾接收新加坡红会1000万,钱呢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