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刘虎妻子的头像

刘虎妻子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刘虎妻子

    @平安北京 [话筒]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新快报记者刘某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让我不明白,拘留通知书写着刘虎涉嫌寻刑滋事罪被刑事拘留。请问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和涉嫌寻刑滋事罪是同一回事?两者有什么区别?恳请法律界人士解释一下。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刘虎妻子

    在此,我代表刘虎以及家人感谢大家的关心,我和家里的老人小孩暂时都好!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刘虎妻子

    【刘虎因寻衅滋事被拘】我已委托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周泽和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斯伟江两位律师为刘虎的辩护人。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刘虎妻子

    【刘虎因寻衅滋事被拘】今天上午11点20左右,我在重庆市渝北区龙溪派出所接到北京市公安局两名警员送达的拘留通知书,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开出的拘留通知书,刘虎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