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鲸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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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兽易小星: 不信辣椒这死胖宅能滋出什么事。。。//@谷大白话: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的流氓罪中分辨出来的四个单独罪名之一。」//@张亮: 转发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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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出所的人把辣椒带走了,他们有传唤证,写着涉嫌寻衅滋事,经允许我拍了传唤证,但他们威胁我说法律规定不可以发布。现在该怎么办?哪位懂法律的能帮忙支招???急!!!求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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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凰知道:他们为什么主张“刀下留人”】 沈阳中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故意杀人罪犯夏俊峰今日被依法执行死刑。两年多来,网上此起彼伏“刀下留人”的呼声,终不能避免夏俊峰成刀下之鬼。其实主张“刀下留人”是有法律依据的,那么是什么样的依据?夏俊峰可不可以免于死刑?凤凰知道为您解答,请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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