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C不经吃: 任何一个个人或是组织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权!执法知法应守法!//@-Azul: 天理何在。//@Angus_C63: 哎,这是在中国啊,一路走好!//@典当宿命: 怎么回事啊 //@田涛ACC:
上次在海南发生过警察殴打未抵抗的嫌疑人,这次我又在重庆亲眼目睹了这一幕,真的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人啊,人家没还手,服从抓捕,可为什么还要殴打得半死,有王法吗?有天理吗?这就是小时候我们无比崇拜的警察叔叔吗?如果你觉得愤怒,就转@段灏_肉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