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我不是油墨: 越级上防本来就有规定,重新发布只会增加下面的药味。其实从另外一个侧面也可以看到中央反腐的决心,致使底层百姓看到了希望才会这样 //@我不是油墨: 人民日报刚刚发出这条不能上访的微博,但不到3分钟即刻删除。 //@唐涂宋地: 本来就是这样
#三北频道#【杂谈】五一后,不接受任何越级上访。这我搞不懂了:越级上访的主因是地方上不给解决问题,不能越级上访貌似关上另一种解决问题的通道,会不会导致地方上矛盾积累更多?
- 回复@王甬平: 亲情永远无法割舍的情结,它无关贫穷和富有
【这个十一,多陪陪父母吧】山东科学院宿舍里住着76岁老太太刘若楠,女儿在美国定居,老伴去世。为了排遣孤独,老人隔三差五打110,叫来民警陪聊天。民警说,附近社区里这样的老人还有好几位,她们其实没事,聊半个来小时她们就可高兴了。http://t.cn/zR7HBy0温情,却又心酸[泪]假期,多陪陪父母吧!展开全文
当整个帐号只删剩一条微博的时候,"感谢"来得太快了
【临武县长贺遵庆回应瓜农之死:无证据表明被砸死 不是抢尸而是“尊敬”】瓜农是否被秤砣砸死?贺遵庆:目前无证据;记者采访被打是否属实?贺遵庆:不清楚。警方有无抢夺死者遗体?贺遵庆:尸体在大街是不敬。家属提出要求,警方协助运送,围观群众趁机起哄,与警察发生冲突。(新京报)
- //@袁莉wsj: //@仝宗锦: 验明正身已是马上执行死刑之时,这时根本不可能安排会见,因为假如当事人申请和亲属赶来是时间不够的。实际上,验明正身是解释426条规定的,这时只有询问遗言信札等过程,而会见权是423条规定,这应是验明正身前几天。因此上述合二为一过程本身就违法。
7月12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罪犯曾成杰执行死刑前验明正身时,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亲属,但罪犯曾成杰并没有提出此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
- 求该案真相 //@何兵: 民心在评价里。群众路线在评论里。周强法院如此这么干下去,很快陷入绝境。
今天由于微博管理人员对刑事法律学习钻研不够,想当然办事,面对网上舆论不淡定,导致发出了一条错误信息并在领导发现后删除。我们对一线工作人员提出了严厉了批评。特此向网友和公众道歉。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要求编发信息的人员加强学习,不再犯类似错误。欢迎继续监督。 为父喊冤:我父亲曾成杰的公司2008年资产价值经官方故意低价评估为8.3亿,法院判决欠债额为8.29亿,现在资产价值40多亿,绝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他仍被判处死刑! #曾成杰#案情简介及不该判死的几点理由——曾成杰的辩护律师王少光🔗 网页链接 证据目录及案件材料 🔗 网页链接
[关注朝鲜局势]人权理事会今年3月22日通过关于朝鲜人权状况的决议,授权新成立的三人委员会对该国境内普遍存在的系统性严重践踏人权的罪行活动展开调查。联合国朝鲜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达鲁斯曼表示,朝鲜许多侵犯人权行为都可能构成《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中规定的危害人类罪,务求进行充分问责。 展开全文
【审判长解释刘志军"从轻判处"三理由】第一,刘志军在有关部门调查期间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且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第二,案发后刘志军及其家属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其受贿赃款大部分已追缴。第三,刘志军在侦查、起诉、审判期间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 网页链接
- //@黄药师168: 俺比较好学习哟,昨天就学习了一个#陈希同的,说某个上海的大官就是应该“上海瘪三”,是个典型的投机主义者哟,这个话讲得真的老对的了。哈哈,上海瘪三。//@唐涂宋地: 一群瘪三还起哄吧//@高跟哈字vvv: 我们从不假惺惺,有困难直接捐,
原来你不是同党也不是受害人'你是主谋匪首@余姚二姐 你自己先亮亮捐款单吧
春城的网友,大家好!我是昆明市长李文荣,今天我开通了新浪微博,希望能在此搭建一座与大家坦诚沟通的桥梁。我愿意倾听你们对昆明建设发展的意见,我和我的同事们将认真研究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