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励科技成果出资,通过发起人协议等法律文件确权。2、鼓励企业确认科技人员应享有权益,可在职务发明合同中约定权益,享有股权。3、北京中关村内企业技术入股、股权奖励、分红权等形式均可确认股权。4、对于问题较小的程序瑕疵,招股书披露风险,提出解决机制,不再要求上市前完成国有股确权手续。